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内蒙古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加工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内蒙古岳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粮食仓储、加工建设项目(二期)建设用地位于兴安盟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浩特化嘎查境内。本项目拟建设共计6万吨仓容平房仓2座,500t型粮食烘干机一座,建设粮食加工车间、化验室、门卫室,配电室、同时进行相应的附属工程建设。
该项目的建设促进本地区经济产业化战略的实施和工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地方财政收入水平,带动本地区经济发展。同时可以安排部分待业人员再就业,缓解本地区就业压力,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好。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科右中旗乡村振兴步伐,项目建设十分必要。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施工流动人口不稳定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公众参与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科尔沁右翼中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7日
联系人:张鑫 联系电话:4133305
电子邮箱:kyzqgxj@126.com
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党政2号楼421办公室
科尔沁右翼中旗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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