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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科右中旗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6-09-22 15:27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现将科尔沁右翼中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及执法主体公告如下:
科尔沁右翼中旗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和行政执法主体均为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由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以及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派出机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特此公告。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
202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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