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门诊待遇?(“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门诊慢特病、门诊特殊用药、门诊挂号费等多种门诊报销待遇,今天,我们来讲讲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病”指的是哪“两病”?
“两病”是指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城乡居民按规定办理“两病”鉴定后,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以享受“两病”保障待遇。
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有什么报销待遇?
“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压、降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备注:医保政策会随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和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兴安盟医疗保障局所有。)
来源:兴安盟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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