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右中政督字〔2026〕106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对旗政协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67号提案的答复
于婷婷、二成、包文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完善老楼、平房土地手续及优化土地出让金缴纳机制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面排查摸底,分类建立工作台账
旗人民政府组织旗自然资源局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细化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组织业务骨干对全旗范围内老旧小区、平房宗地土地使用权年限情况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土地使用权已到期、即将到期住宅小区台账,切实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台账全。
二、坚持依法依规,明确续期政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目前,根据自然资源部和住建部提出的“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均按照此办法办理有关手续。《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6〕1712号)也明确指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上述规定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置提供了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
三、正视系统限制,积极争取上级支持
受当前全国土地供应系统功能限制影响,为严格防范违规占用土地建设庄园、别墅等豪华住宅类房屋,系统暂无法上报个人名义住宅用地相关信息,部分地区个人住宅用地出让手续相关业务也因此暂停办理。我旗个人住宅用房土地续期审批手续目前处于停办整顿状态。旗人民政府已督促旗自然资源局积极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密切关注系统功能恢复动态,待上级土地供应系统开通个人住宅用地办理功能后,第一时间为符合条件的群众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审批相关手续。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持续跟进上级政策动态。主动对接上级自然资源部门,密切关注土地供应系统功能恢复进展及个人住宅用地续期相关政策调整情况,确保系统恢复后第一时间启动办理。
二是做好政策解释与群众疏导。针对土地年限到期影响房屋交易的实际问题,依据“两不一正常”过渡性办法向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告知群众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依法自动续期、不收取费用、可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缓解群众焦虑。
感谢您对科右中旗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2026年8月10日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办人姓名:王宇轩
承办人电话:0482—412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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