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承 公 告
经内蒙古卫益律师事务所审核见证([2026]卫见字第011号)的产权证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科右中旗巴镇霍林郭勒居委会8街都蓝家园第4号楼3单元402室由陆华独自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09月08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为不动产继承人陆华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482-4130166
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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