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2021〕7号)等文件要求,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在可行性研究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利益相关者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诉求,现将拟建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2.建设单位:科右中旗水利局;
3.建设地点:科右中旗境内;
4.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27669.52万元;
5.项目内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开展内蒙古自治区霍林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本工程的建设着力保障生态基流和全线贯通,恢复河流生态廊道活力,提升霍林河流域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让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全力支撑筑牢霍林河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具体治理目标如下:
(1)针对滨岸带植被退化问题,开展生态植被带建设工程,通过对滨岸带进行。修复重建,修复沙化土地,形成生态植被带;有防护修复需求但现状无护岸、无植被或植被较差的岸坡,实施生态护岸建设。
(2)针对河道断流的问题,应充分发挥翰嘎利水库的作用,统筹生产用水与生态用水的关系,平衡湿地公园、珍禽保护区与河道生态基流,在溢流堰下游建设补水冲沙闸,同时在支流河口区内蓄水覆沙调蓄流量,保障河道全线贯通。
(3)对河道淤积、湖泊萎缩的河段实施清淤疏浚;针对河口及滩涂生境退化问题营造滨水栖息生境,恢复河口生态空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对象范围
本项目周边地区受影响的居民、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地点政府部门或建设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交相关意见或建议。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1.项目建设单位:科右中旗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通讯地址:科右中旗水利局
联系人:梁秀杰联系方式:15148954657
邮箱:liangxiujie403@126.com
2.报告编制单位:内蒙古征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科右前旗科尔沁镇交通局路南A栋商业楼4号门市
联系人:丁淑英联系方式:0482-8395758
科右中旗水利局(盖章)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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