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全面依法治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第三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兴依法治盟办发〔2023〕11号)有关精神,现对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四期配建100MW/400MWh储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委托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创源科右新能源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四期配建100MW/400MWh储能项目。
2、建设地点:科尔沁右翼中旗巴仁哲里木镇境内。
3、工程概况:该项目配建100MW/400MWh储能电站1座,占地面积2.7公顷。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电池经过电压源型PCS变流后,采用高压级联方式直接以四回35kV馈线分别接入内蒙古创源科右升压站35kV开关柜,利用主变压器升压至220kV后经霍林河220kV升压站接入创源橙鑫站。
4、建设工期:2026年6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5、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20000万元,全部企业自筹。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具体形式及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 项目建设可能产生哪些社会稳定风险;
- 对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公众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至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通过以下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反馈。
三、征求群众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方式及期限
评估主体:科尔沁右翼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人:福泉
联系电话:15004802844
科尔沁右翼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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