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商务厅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农牧机发〔2020〕280号
各盟市农牧局、财政局、商务局:
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快淘汰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促进农业机械装备结构优化调整和节能减排,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精神,我们对原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财政厅 商务厅制定印发的《2019—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内农牧机发〔2019〕298号)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根松 联系电话:0471-6652209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农业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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