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起草全旗交通运输地方性规定、细则。拟订全旗公路水路相关规划,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参与拟订物流发展规划。承担相关统计分析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旗县乡两级公路交通工程建设和县级公路养护工作。指导全旗乡村级公路养护工作,指导全旗村级公路建设。指导路政管理超限超载运输、涉路工程相关事项。按照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公路建设项目的行业管理、公路建设市场准入审查、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公路工程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审核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技术行政管理工作。
(三)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负责指导道路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机动车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从业人员管理等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网约车等城市客运管理。
(四)组织协调全旗交通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定公路水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负责监督管理。检测分析相关路网运行情况,发布相关信息。负责调控全旗重点物资运输、紧急客运运输。
(五)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监督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环保节能、污染防治工作。
(七)指导全旗公路水路行业科技创新推广,指导信息化、标准化工作。
(八)组织实施全旗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组织公路战备工作和应急运输,组织全旗交通战备工程建设的实施与管理。
(十)负责渔船安全检验,保证水上安全生产。
(十一)承办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农牧和科技局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旗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参加比赛的体育运动船舶安全监管,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苏木镇非运输船舶有苏木镇人民政府参照乡镇运输船舶安全监管的相关规定落实监管责任,旗住建局负责城市园林水域安全监管。
2.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负责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的管理。旗水利局负责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乌线道西(科右中旗农村公路管理所)
联系电话:0482-412657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陈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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