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18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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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

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全旗各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旗妇幼保健院:

现将《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022年9月22日

                            

附件

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

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兴安盟工作安排,2022年以农村牧区、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为目标人群,实施宫颈癌和乳腺癌(以下简称“两

癌”)筛查项目,促进“两癌”早诊早治,逐步提高广大农

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推进

健康兴安建设、健康科右中旗建设和保障改善民生的工作部署,按照兴安盟、科右中旗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目标要求,扩大妇女“两癌”筛查覆盖面,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和能力,让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旗广大妇女。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将“两癌”筛查

项目纳入民生实事,促进公平可及,人人享有。坚持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综合施策,以农村牧区、城镇低保家庭适龄

妇女为重点,以保障妇女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妇

女健康水平为目标,为适龄妇女免费提供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服务,促进妇女“两癌”早诊早治。

三、项目目标和筛查任务

(一)项目目标

为全旗35-64周岁常住农村牧区妇女和城镇低保家庭妇女开展免费“两癌”筛查。宫颈癌筛查包括妇科检查、HPV检查或宫颈脱落细胞检查等;乳腺癌筛查包括乳腺临床检查、乳腺超声检查等。

1.按照每3年一周期,从2022年开始,每年完成规定年龄段的筛查任务,确保每3年内全旗农村牧区、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开展“两癌”筛查覆盖率达到100%。

2.普及“两癌”防治知识,提高妇女“两癌”防治意识。适龄妇女“两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

3.完善“两癌”筛查模式,提高筛查质量和效率,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早诊率分别达到90%和70%及以上。

(二)筛查任务

2022年优先为55-64周岁适龄妇女进行筛查,2023年优先为45-55周岁适龄妇女进行筛查,2024年优先为35-45周岁适龄妇女进行筛查。64周岁适龄妇女须在2022年完成筛查,其余当年未完成的任务数延续至下一年度,周期内完成所有目标人群筛查任务。

四、筛查工作流程

(一)人群确定

统筹安排辖区内符合检查条件的35-64岁适龄妇女,2022年优先为55-64周岁适龄妇女进行筛查,64周岁适龄妇女须在2022年完成筛查,其余当年未完成的任务数延续至下一年度,按3年一周期分批次开展筛查(HPV5年1次),减少筛查重复率。适龄妇女在进行“两癌”检查时,要签署“知情同意书”,并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旗妇幼保健院或当地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筛查。

(二)初筛机构职责

采集病史、收集临床检查及辅助检查结果,提出医学建议,进行分类指导。对未发现异常情况者提出定期筛查建议及预防保健指导;对筛查发现异常/可疑者应进行追踪随访,并提出进一步检查、诊断或转诊建议;在转诊时应当提供转诊对象的基本信息及相关检查资料,填写转诊单。初筛机构不具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将涂片送至指定机构进行诊断。初筛机构获得转诊机构反馈的结果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检查对象,督促异常/可疑病例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并在3个月内对其进行随访。

五、信息收集和管理

项目信息通过国家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包括农村牧区和城镇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季度统计表和个案登记表。各项目报送及审核单位要及时报送/审核项目数据,保证项目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质量控制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项目管理规范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相关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核查录入情况,并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项目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实验室应常规开展室内质控,定期参加室间质评。项目单位外送检测的,项目单位为质量控制责任的主体,要加强对外送机构的遴选,向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备,并组织开展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的质量和安全。外送检测机构同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质量控制。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检测试剂、平台和机构,应及时调整。

(一)妇科检查质控。检查现场的消毒隔离状况,观察所有妇科检查人员的操作程序及卡册填写情况,现场复核5%-10%的检查妇女,诊断结果符合率达到8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二)HPV检测质控。对试剂产品、检查流程和结果进行质量控制,确保检测质量。

(三)细胞学检测质控。组织专家对阳性涂片按20%抽查,阴性涂片按5%~10%抽查,抽取涂片全部由专家复核,涂片合格率≥8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四)阴道镜检查质控。组织专家对仪器设备的操作、常用试剂、器械及敷料进行抽查。同时选取10%结果为正常和5%结果为异常的报告,由专家进行复核,复查合格率≥8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五)组织病理学检查质控。检查环境、设备及人员资质。随机抽取20例组织切片,观察切片质量优良率,复查优良率应≥95%。抽取20份活检或手术标本报告及切片,检查符合率,复查符合率应≥9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六)乳腺彩超质控。观察所有超声医师的操作,专家抽取质控当日5%-10%的检查妇女现场复核,诊断结果符合率≥8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七)乳腺钼靶X线检查质控。检查环境、设备及人员资质。随机抽取20例X线成片,观察制片质量优良率,复查优良率应≥95%。抽取20例病例,检查符合率,复查符合率应≥90%。检查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及数据信息登记的完整情况。

(八)可疑病例追访。对检查中发现的可疑病例进行追访,追访率达到90%以上。

(九)数据质控。随机抽取上月1%-5%的各类表册进行检查及复核,漏项小于5%,填写错误率小于1%,完整率要达到95%以上。

(十)录入质控。随机抽取5-10名结案人员,检查录入情况,结案人员录入率要达到100%。

七、项目工作职责

(一)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两癌”检查工

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定“两癌”检查机构及确诊治疗机构,建立转诊机制。旗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落实检查任务,确定检查机构。

(二)盟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员培训、技术指导、信息

收集、整理、审核等工作。旗县市妇幼保健机构负责人员检查、乡村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宣传、信息收集、整理、上报等工作。

八、项目考核与评估

邀请盟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考核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各项检查操作流程及结果、异常病例管理随访、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等。考核对象应包括承担辖区“两癌”检查任务的初筛机构、接诊机构及外送检测机构。定期对评估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附表: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两癌”筛查项目卫生院、社区名单及任务数

附表

科右中旗农村牧区和城镇低保家庭适龄妇女

(1958年-1967年、54-63周岁)

2022年“两癌”筛查项目卫生院名单及任务数

序号

检查项目卫生院

宫颈癌任务数

乳腺癌任务数

1

社区服务中心

2717

2717

2

高力板

305

305

3

巴彦淖尔

587

587

4

吐列毛杜

774

774

5

杜尔基

1239

1239

6

西哲里木

627

627

7

好腰苏木

651

651

8

扎木钦

152

152

9

哈日努拉

266

266

10

坤都冷

479

479

11

巴扎拉嘎

634

634

12

额木庭高勒

510

510

13

代钦塔拉

928

928

14

西日嘎

615

615

15

新佳木

583

583

16

准太本

245

245

17

布敦化

1109

1109

18

巴仁太本

707

707

19

义和道卜

592

592

20

巴彦忙哈

541

541

21

吐列毛杜农场

202

202

合计

14463

144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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