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旗长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法治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主持旗公安局工作。 分管:旗司法局、信访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兴安里国家安全局科右中旗分局、法学会、驻武警中队。
旗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民族事务委员会(蒙古语文工作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水利局、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翰嘎利水库有限公司
协助旗长负责农牧业和农村牧区、乡村振兴、京蒙协作、城镇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京蒙协作办公室、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百利舸园区管委会、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兴融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源热力有限公司(鸿源供水有限公司、兴通铁路储运有限责任公司)、扶农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旗长分管财政局。 联系:旗人大常务委员会、政协科右中旗委员会、科学技术协会、革命老区促进会、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气象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医疗保障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大数据中心、党群服务中心、运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协助旗长分管审计局
旗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医药管理局、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科尔沁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五角枫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蒙格罕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乌力胡舒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兴融城市发展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中源热力有限公司、兴通铁路储运有限公司
提名旗政府副旗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