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措施】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10-28 16:22:3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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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盟教育局文件

兴安盟民政局

    兴人社办发〔2022〕179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

岗位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

现将《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127号)转发给你们,请 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员,于8月15日前将联络人信息、岗位信 息发布专区网址链接报送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从8月份起按月填写信息汇总表。每季度(本季度为7月-9月)

向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报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王海亮

联系方式:0482—8266490

兴安盟教育局

联系人:马秀敏

联系方式:0482-8268660

兴安盟民政局

联系人 乌云

联系方式:0482-8266410

{C}兴安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安盟民政局

2022年8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文件

内人社办发〔2022〕127号

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

岗位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民政局,满洲里市、

二连浩特市教育(教体)局、民政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 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的通 知》(人社厅函〔2022〕89号)要求,结合实际,自治区制定

了《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

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C}{C}口社会保障厅

{C}(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

岗位发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高校毕  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广泛开发城乡基层就业岗位,积极拓  展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扎实抓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    教育部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  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2〕89号)落实,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高校  毕业生就业作为就业工作重中之重,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  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聚合资源、挖掘潜力、 协同推进,多渠道、多形式、多领域归集发布一批适合高校毕业  生就业的城乡基层岗位,推动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空间、助力毕

业生成长成才与完善基层社会管理治理和服务水平互促共进。

、主要工作

本方案所指的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包括旗县(市、区)及 以下通过基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各类市场主体创造、基 层服务项目招募、有关部门根据实际开发,面向2022届高校

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的基层就业岗位。

(一)挖掘基层就业岗位

1. 做好岗位开发征集统计工作。各地要结合乡村振兴、基  层治理、产业发展,坚持因需设岗,用好现有各类资金、政策渠  道,积极开发劳动社保、社区管理服务、医疗卫生、养老服务、 农业科技、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中小企业服务等岗位,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牵头专门开展岗位开发征集统计工作,制定

岗位开发清单。

2. 建立岗位发布制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 动开展调查摸底,及时掌握本地基层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用工 主体岗位空缺情况,全面收集招募(聘)计划,通过政府门户 网站、手机APP和人事考试信息网等及时向社会发布,并做好

动态更新工作。

3. 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各地要抓好“三支一扶”、社区民生 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实施,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有条件的地方 可探索县(旗、市、区)聘乡用、乡镇(苏木、街道)聘村 (嘎查、社区)用等方式,开发临时性岗位,为毕业生提供更多

基层就业渠道。

(二)规范岗位招聘流程

1. 加快事业单位招聘工作进度。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要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加快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总体招聘应届 高校毕业生规模进度,合理安排招录时间。各地区要优化校招、

社招的结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紧组织实

施招聘工作,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倒排报名、考试、体检、考察 等时间表,切实加快工作进度,确保8月底前按时完成招聘

工作。

2. 做好招聘信息发布。各级各类招聘岗位要向社会公开 布,注明岗位名称、薪酬待遇、条件要求、报名方式、服务期 限、工作内容和地点等信息,重点面向2022届毕业生及往届未 就业毕业生进行招聘。公共部门岗位招聘结果要向社会公示,公 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聘)用手续或在当地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相关岗位招录

(聘)已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抓好各项政策落实

1. 制定发布政策清单。各地要认真梳理本地区引导高校 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形成政策清单和业务经办事 项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畅通政策申请渠道,简化优化流

程,加快政策兑现,充分释放政策激励引导效力。

2. 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按 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职称评聘等专项支 持政策。对到城乡基层企业或社会组织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 业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创业补贴、创业担 保贷款等政策。对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按规定落实考研初试加

分、定向招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政策。

(四)做好跟踪服务保障

1. 建立跟踪服务保障工作台账。各地要以苏木乡镇(街道) 为单元,建立到城乡基层就业创业毕业生实名制台账,将档案转  递、社保缴纳、劳动权益维护、困难回访服务等情况做好登记,

并及时更新台账信息。

2. 要强化跟踪服务。各地、各基层单位要积极支持本辖区 和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后续成长发展,将其纳入当地人才政策 扶持范围,加强教育管理和激励关怀,对表现优秀的,在职务职 称评聘、人才项目选拔、升学进修深造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鼓 励用人单位对本单位服务期满毕业生,按政策积极留用,对未留 用毕业生要落实免费就业指导、岗位推荐、创业指导等就业

务,促进其尽早实现就业。

三、 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做好 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纳入本地就业工作总体安 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从7月份起,各级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每月要上报1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 情况(内容包括岗位归集数量、进展和取得成效,存在的困难

问题以及工作建议等)。

(二)强化工作保障。各地要做好工作统筹安排,建立多部 门协作机制,明确部门联络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对 接教育、民政等有关部门和地区,积极调动市场力量,做好岗位

摸排、信息发布等工作,协同推进抓好落实。各地要做好资金测

算,用好现有各类资金渠道,争取各方资金支持,确保各类招聘 按照时间节点顺利推进。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依托官 网官微、公共招聘网站、人社服务APP等开设岗位信息发布专

区,各地也要参照自治区开设岗位信息发布专区。

(三)广泛宣传动员。教育部门要做好校内宣传动员工作, 向高校毕业生推送城乡基层岗位信息。民政部门要广泛发动城乡  社区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各地要结合工作进度,依托传统 媒体和新兴媒介,高频次发布岗位信息、招聘公告、招聘成效  等,扩大工作知晓度。主动发掘一批扎根城乡基层、建功立业的 优秀高校毕业生典型,运用青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宣传推

广,引导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就业创业,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抓好信息上报。 各地要明确一名工作联络人员,于7 月12日前将联络人员信息、岗位信息发布专区网址链接报送自 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从7月份起按月填写信 息汇总表(见附件)。每季度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

厅、民政厅分别报送一次。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处

 

联系方式: 0471-6918887

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联系人 郝红丽

联系方式:0471-2856104

民政厅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

联系人 李锦波

联系方式:0471-6962044

附件: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信息汇总表

{C}

附件

高校毕业生城乡基层就业岗位发布工作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2022年     

岗位类型

公务员

招录岗位

事业单位

招聘岗位

基层服务项目 招募岗位

市场主体

招聘岗位

有关部门根据 实际开发岗位

其他岗位

发布数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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