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年审

来源:科右中旗交通局 时间:2023-07-10 17:20:44 点击量:
分享
下载本页 打印

出租车年审

行政相对人:永军

事项:年审出租车

办理依据:【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2022年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 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部门规章】《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2019年6月20日交通运输部第五次修正)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配发《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或者IC卡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部门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每年对客运车辆进行一次审验。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法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 (三)车辆类型等级评定情况; (四)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符合标准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部门规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修改)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专用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并增加以下审验项目: (一)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二)必需的应急处理器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和专用车辆标志的配备情况; (三)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的配备情况。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蒙ICP备09004817号-1 标识码 1522220001 公安备案号:15222202000103

技术维护: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 Tel:0482--4124569 Fax: 0482--4128148 Email:kyzq@kyzq.gov.cn

科右中旗政府信息中心举报电话 : 0482--4124569 举报邮箱 : 68864749@qq.com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