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发改委 时间:2023-10-23 16:28:4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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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科尔沁右翼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旗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加挂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加挂旗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旗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中共科尔沁右翼中旗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接受旗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作为旗委议事协调机构,加挂旗委财经委员会牌子,承担旗委财经委员会的具体日常事务工作。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规划体系建设,负责旗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和全旗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起草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草案,制定本部门规章制度。

(二)统筹提出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及建议,报旗委、政府决策。按照旗委、政府的指示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按上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有关价格政策,组织制定由我旗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研究拟订全旗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

(四)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化政策。牵头推进实施“一带一路”建设。承担统筹协调走出去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负责全旗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五)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策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争取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性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重大项目。规划重大生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

(六)提出加快建设现代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七)推动落实全旗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计划等。

(八)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全旗推进创新创业规划和政策,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十)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协调落实。

(十一)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促进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提出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战略、规划的政策措施。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研究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我旗煤矿、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专项整治工作。负责我旗能源生产、运行和管理,规范维护能源市场秩序。统筹煤矿区、采空区、沉陷区等灾害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起草粮食流通和物资管理制度、规章。研究提出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负责全旗粮食、药品储备和救灾物资储备行政管理。拟订全旗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六)承担科右中旗委财经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职能转变。

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主要精力转到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上来,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跨领域的重大战略、重大改革、重大工程的综合协调,统筹全面创新改革,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进一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的直接资源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

1.强化制定全旗发展战略、统一规划体系的职能,完善规划制度,做好规划统筹,精简规划数量,提高规划质量,更好发挥国家、自治区和兴安盟发展战略、规划的导向作用。

2.完善宏观经济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承接上级下放的项目审批、备案权限。深化价格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加快推进政府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共享。

(十九)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国防动员工作的绝对领导。贯彻执行国防动员等法律法规,草拟科右中旗国防动员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拟订科右中旗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综合协调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动员准备、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组织落实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配合组织人民武装动员工作。平时组织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及宣传教育,协助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战时组织国防动员平战转换,展开国防动员行动。组织编制人民防空方案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科右中旗国防动员相关信息化建设。统筹协调全旗国防动员信息数据的转换运用。负责人民防空工程计划、建设、使用、维护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指导监督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推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军事设施保护、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管理工作。负责筹集和管理国防动员建设经费,按权限监督国防动员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领域军民融合发展有关工作。完成旗委、旗政府、科右中旗人武部和科右中旗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是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旗能源管理工作,研究提出能源发展的战略、规划、改革方案和政策措施,拟订能源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商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落实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计划并监督实施,落实电力市场建设方案,维护电力市场秩序。协调全旗性经济合作活动、招商活动,推进全旗经济合作工作。

2.与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有关职责分工: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开展人口发展与经济影响评估,衔接规划纲要,协调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与规划纲要衔接,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旗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办公室、人事科)

(二)国民经济综合股

组织拟订和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形势。研究总量平衡,提出宏观调控目标和调整建议,开展重大政策研究预研和预评估。提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提出经济安全、资源安全、重要商品平衡相关政策建议。组织编制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和以工代赈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监测研判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全旗重大发展战略、经济结构调整政策和建议,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旗发展规划。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的评估工作,并提出相关调整建议。统筹衔接全旗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统筹规划编制立项。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建议,配合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实施跨区域城市群规划。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机关法治建设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

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旗经济体制改革。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拟定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公车改革等有关专项改革方案;提出完善产权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对应盟发改委科室:国民经济综合科、体制改革科)

(三)财贸外资股

研究分析全旗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研究财政、货币政策与发展规划、产业和区域政策协调发展并提出相关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按分工审核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创业投资和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与制度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政府投资基金的设立与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及有关政策建议,按权限审核项目。承担全旗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含境外发债)规划。贯彻落实上级制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指导协调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能和装备制造、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配合国家、自治区及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财贸外资科)

(四)产业发展股

组织拟订全旗综合性产业政策。统筹衔接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的措施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和相关产业重大工程并协调实施。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产业基地建设。拟定并协调实施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规划内及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协调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民营经济发展趋势,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拟订粮食、棉花、食糖、化肥等储备的规划和总量计划。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流通体制改革有关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推进全旗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会同有关方面提出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建议。提出全旗技术经济安全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政策建议,推动技术创新和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组织重大示范工程。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衔接平衡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统筹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高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应盟发改委科室:产业发展科、民营经济科、高新技术科)

(五)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股

提出深化全旗投融资体制改革建议。提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建议。争取中央、自治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核重大项目。编制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协调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按分工组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指导工程咨询业务。负责督导中央、自治区、全盟和全旗关于发展和改革工作的重要部署落实情况。牵头组织开展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的督导。

对全旗重大项目进行筛选、确认、调度、督查、分析、考核及项目库建设。制定全旗重大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对重大项目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分析通报和报送。协调对接旗级领导包联重大项目。对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重大项目进行督查。制定重大项目考核办法,并对相关部门重大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承办旗重大项目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对应盟发改委科室:固定资产投资科、重大项目办)

(六)农村牧区经济和基础设施股

提出全旗农村牧区经济和生态保护与建设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全旗农牧业、林草业、水利、气象、生态及有关农村牧区基础设施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分工提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政策建议,组织开展我旗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安置工作

统筹公路、铁路、民航、邮政等发展规划与全旗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大规划、重大产业政策、重大改革方案拟订和重大投资项目审核工作。综合分析铁路、民航发展情况及公路、邮政运行状况,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提出重大基础设施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按权限审批、备案公路建设项目和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应盟发改委科室:农村牧区经济科、基础设施科)

(七)环境资源股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旗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承担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并协调实施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战略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备案投资项目。(对应盟发改委科室:环境资源科)

(八)社会发展股

综合提出并协调实施全旗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和产业发展政策及重大改革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人口发展和应对老龄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统筹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及相关体制改革。提出并协调实施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及扩大居民消费的相关政策措施。(对应盟发改委科室:社会发展科)

(九)价格收费股

监测预测预警价格变动,提出价格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推进重要商品、服务和要素价格改革。组织起草有关价格和收费法规草案和政策。拟订少数由旗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重要收费政策,调整我旗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收费标准。参与设立全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指导价格认定及复核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价格收费科)

(十)成本调查股

研究拟订全旗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的规划、政策和制度。组织开展全旗主要农畜产品生产成本和收益调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成本调查任务,按法定权限监审全旗政府定价成本。接受盟发改委指导开展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成本调查科)

(十一)新能源和油气股

承担全旗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农村牧区能源发展管理工作。组织拟订新能源、水能、生物质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

指导全旗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承担能源科技进步和装备相关工作。承担石油、天然气开发利用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产需平衡衔接和日常调节,组织拟订石油和天然气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石油、天然气以及炼油、煤制燃料和乙醇燃料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全旗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的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负责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新能源科、油气科)

(十二)煤炭电力和能源安全生产监管股

拟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旗电力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火电、电网固定资产投资重大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等工作。研究提出调整电价建议。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全旗现代能源经济发展战略建议。研究提出全旗能源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措施。负责全旗能源统计调度、预测预警、形势分析、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

组织拟订全旗煤炭行业发展规划,按规定权限承担全旗煤矿、洗煤厂、煤层气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备案以及审核转报工作。承担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权限承担瓦斯抽采利用、绿色充填开采、露天煤矿边帮煤回收等项目的审批、验收以及审核转报等工作。负责煤炭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及先进技术、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旗煤矿建设和生产秩序监管工作。负责全旗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工作。负责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协调解决煤炭供应中的问题。

负责全旗煤矿、电力运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生产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拟订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我旗煤矿、电力运行、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的部门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接受上级指导,监督我旗煤矿瓦斯等重大灾害防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安全基础建设。负责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和考核发证工作。配合协调全旗能源行业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救灾、调查处理等工作。(对应盟发改委科室:电力规划科、煤炭科和能源安全生产监管科)

(十三)粮食物资督查股

拟定粮食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全旗粮食和物资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受理并负责组织对粮食和物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库存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旗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粮食政策、法规和自治区《粮食流通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负责落实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负责《粮食收购许可证》办理发放、年度检验审核及其吊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监督检查军粮供应、救灾粮供应、物资供应等政策性粮油和物资的有关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并负责全旗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全面核查粮油和物资库存。(对应盟发改委科室:粮食物资督查科)

(十四)粮食物资调控储备股

推动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及相关体制改革、重大事项。协调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平战转换能力建设。

研究提出全旗粮食流通和物资宏观调控、总量平衡措施。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粮食购销方针、政策。指导全旗粮食和物资市场体系建设和粮食产销合作,以及军供粮管理与供应工作。承担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统计分析、市场分析、监测预警和应急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统计制度的实施和日常统计工作,负责粮食安全旗县市长责任制落实和粮食旗县市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拟定我旗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及我盟储备粮食和物资调运、仓储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储备粮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按照规定权限组织粮食和物资有关项目的申请、审核、实施和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优质粮食工程”,推动粮食产业经济发展。指导全旗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科技创新、技术改造,推进粮食流通科普、节粮减损和智能化升级工作。提出全旗粮食和物资仓储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议。(对应盟发改委科室:粮食物资调控储备科和粮食物资建设科)

(十五)国防动员规划建设和动员协调股

研究拟定全旗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重大问题。负责旗本级国防动员建设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按权限监督检查全旗国防动员经费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国防动员等法律法规。统筹制定科右中旗国防动员建设发展规划、计划工作。负责草拟国防动员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等,国防动员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承担人民防空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等执法职责,组织协调职权范围内的科右中旗国防动员项目审批、建设和管理,检查指导全旗国防动员项目建设和维护管理等工作。协调相关地方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防动员方案预案。统筹协调科右中旗国民经济人民防空、交通战备、科技信息、新域新质等领域国防动员准备和组织实施,督导国防动员落实。协调落实科右中旗国防动员雪求对接、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等工作。协调开展国防动员平战转换,配合组织人民武装动员工作。承担科右中旗国防动员委员会相关会议筹备、业务协调、文稿起草等工作。(对应盟国动办)

(十六)国防动员指挥通信和工程管理股

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统筹协调全旗国防动员信息数据的转换运用。负责落实人民防空战备制度。协调落实国防动员各领域专业保障队伍建设,指导开展国防动员训练演练。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执行防灾救灾应急支援任务。指导协调和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组织草拟军事设施保护有关制度。指导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防护措施、建设内容,落实重要经济目标相关工作。拟订全旗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及地下机动路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方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旗人民防空工程项目审核以及建设、维护管理服务社会民生、参与应急支援保障和实施平战转换。管理全旗人民防空防护工程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作。拟定全旗人口疏散基地建设规划,指导全旗人口疏散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推动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负责全旗人民防空实力统计工作。(对应盟国动办)

旗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组。负责旗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225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长海

三级单位-1

科右中旗经济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我旗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辅助工作。配合旗发改委围绕全旗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中长期性问题开展跟踪和前瞻性研究,向上级部门提供政策建议。研究国内与国外的经济发展动态,围绕宏观经济运行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宏观经济政策的综合运用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监测、预测、预警。研究我旗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产业政策、产业布局的调整方向:研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的投资结构和投资政策;研究我旗各产业经济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协调发展问题,提出综合性对策建议。研究地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为地区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意见建议。

(二)承担儿基会项目推进落实的行政辅助工作。配合旗发改委推进儿基会项目,保证儿基会资金稳定,切实做好培训管理,资金发放回收工作。

(四)承担节能管理行政辅助工作。配合旗发改委做好我旗节能减排节能降耗工作。研究我旗节能降耗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协调相关部门对我旗耗能情况进行总量控制,及时跟踪了解能源利用状况,定期做好节能形势预测、分析,并就重大问题向上级部门提出对策建议。

二、机构规格

旗发展研究中心为旗发改委所属的副科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65283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任小强

三级单位-2

科右中旗价格认证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为发改委价格认定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二、机构规格

旗价格认证中心为旗发改委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183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白雪松

三级单位-3

科右中旗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负责为军粮供应工作提供相关服务。

二、机构规格

旗军粮供应服务中心为旗发改委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财政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175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金勇

三级单位-4

科右中旗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

一、主要职责

1承担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工作;

2.负责中心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机动指挥车和指挥系统安全可靠;

3.承担平时战备演练及战备值班任务;

4.负责为防灾救灾、应急处置、战时防空袭的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5.承担人民防空指挥通信系统、情报和指挥网络,空情警报预警系统装备的维护保障工作;

6.承担人民防空警报信号发放任务,保障城市防空警报试鸣等工作。

二、机构规格

旗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为旗发改委所属的股级事业单位。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教育局办公楼五楼

联系电话:0482-455778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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