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局机构职能

来源:科右中旗水利局 时间:2023-10-12 10:44:5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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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旗委决策部署。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旗水利规划和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旗水资源规划、重要河流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旗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旗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监督指导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苏木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全旗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设并组织指导实施,按旗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复核国家、自治区、盟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旗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拟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旗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旗重要河流、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全旗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旗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全旗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按规定权限组织有关工程的验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旗立项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指导农村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旗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苏木镇(农牧林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

(十二)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全旗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十三)承担全旗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落实旗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及旗级河湖长确定的事项,协调旗直有关部门开展河湖长制相关工作。

(十四)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旗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五)行政许可审批河道采砂、洪水影响评价、取水权有偿转让、取水许可、入河排污口设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灌排工程设施、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及废除围堤、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非防洪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农村集体经济修建水库。

(十六)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财会股)。协助局领导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对局机关各股室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文秘、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史志、建议提案、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及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建设。提出全旗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执行、财务和资产管理,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全旗水利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二)业务股。组织编制全旗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统计工作。负责水利科技工作。负责全旗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承担全旗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牧区水利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

(三)党建和人事股。承担局机关党的建设与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职称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纪检等工作。

(四)水资源管理股。负责全旗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承担全旗节约用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政策规章草案及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苏木镇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监督指导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执行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旗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水权收储工作并监督实施。

(五)建设运行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股。对全旗重点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进行审核和报批。指导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开展大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指导全旗水库、河道治理、灌区、大中型水闸、河湖连通等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协调重点水利工程初步设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工作与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稽察工作。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指导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六)河湖管理办公室。承担旗河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调度、督导和考核工作。指导河流湖泊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

(七)行政审批股。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协调水利局12345平台管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和政府一体化平台动态管理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与哈日诺拉路的交汇处(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局)

联系电话;0482-412213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赵云朋

一类事业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定全旗水利工程综合规划,编制专项规划。

(二)承担全旗水利工程涉及到的征占地、移民安置实施工作,解决后期遗留问题;负责旗级移民资金管理。

(三)为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

(四)承担河道水利工程的检修和维护工作,指导河流湖泊水城及岸线的保护相关工作。

(五)承担减轻霍林河洪水分配调度和翰嘎利水库下游漕区农田草牧场排涝压力职能。

(六)承担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植被和生态平衡工作,减轻自然灾害。

(七)指导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相工作作。

(八)承担防汛抗旱监测、通讯网络建设运维工作和雨暗、旱情、山洪灾害预警系统建设运维工作,研究制定全族防御水旱灾害预案并实施。负责指导各类防洪、抗旱工程的实施;承担核定行业用水水量及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工作。

(九)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宣传、财会、安全等工作。

(二)移民办公室。负责旗内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组织、协调、资金、后期遗留问题等工作。

(三)水资源股。负责核定行业用水水量、水功能区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有关的规划、评价、实施;负责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和落实等工作。

(四)河湖股。承担河道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工作,指河流湖泊水城及岸线的保护相关工作。

(五)质量安全股。承担全旗水利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工作。

(六)饮水安全股。承担指导全旗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工作,做好乡村振兴工程建设等工作。

(七)呼和水库工作股。通过草原干渠将霍林河分洪、翰嘎利水库下游灌区排游引入库区,减轻霍林河洪水分配调度和翰嘎利水库下游灌区农田草牧场的排涝压力,保护库区周边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八)水土保持工作股。承担全旗的水土保持相关工作,治理水上流失,保护植被和生态平衡,宣传群众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人居环境。

(九)水旱灾害防御股。承担防汛抗旱通讯网络建设运维工作,分析气象、雨情、水情、旱情、灾情的变化情况,健全预警系统建设。研究制定全旗防御水旱灾害的预案、实施步骤,及时准确地为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三、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事业正科级,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2名(副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9名(正股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与哈日诺拉路的交汇处(科尔沁右翼中旗水利局)

联系电话;0482-465216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包全福

一类事业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呼和水库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除翰嘎利水库以外所有水库及下游灌区的运行管理、维修养护工作;合理调度水资源,为库区下游水旱田、草牧场的供水灌溉提供水源,并承担霍林河分洪调蓄、储备水源。

(二).负责执行旗防汛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防洪(凌)、调水、供水、灌溉、应急调度等指令。

(三).负责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并执行水库调度方案、度汛方案、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

(四).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族呼和水库事务服务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2名(1正1副)。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高力板镇呼和索格嘎查

联系电话;0482-4650912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吴连城   

二类事业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输嘎利水库事务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责

(一).承担管理与维护水库工程设施,在保证工程安全运行的前提下,合理调度水资源,保证库区下游水旱田、草牧场的供水灌溉,承担霍林河分洪调蓄、储备水源、为下游电厂等工业园区和科尔沁国家级湿地保护区供水;

(二).承担合理利用水资源,结合水库所发挥的公益职能,开发养鱼、发电、供水等生产项目和多种经营项目,发挥水库的经济效益;

(三)、负责全旗范围内供水、引水、调洪工程的维护与管理,承担灌区范围内农田及草牧场的供水灌溉;

(四)、负责灌区防汛、抗旱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保证灌区正常运行;

(五)、负责灌区水费的依法征收管理工作;

(六)、完成旗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输嘎利水库事务服务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核定股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输嘎利水库

联系电话;0482-412010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李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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