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机构职能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 时间:2023-02-13 10:24:1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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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

一、主要职责

受盟生态环境局委托,负责盟生态环境局职责在属地的贯彻落实,协助属地党委政府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统筹规划、科学决策和统一监督管理,承担属地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所在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审批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务行政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信息网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党建工作与行政办公室职责。承担机关、派出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生态环境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退休人员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承担全旗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二)生态环境管理股。负责全旗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和监督实施科右中旗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水功能区划,配合实施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指导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负责全旗大气、噪声、光、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建立全旗重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全旗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综合分析气候变化对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落实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协调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承担全旗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具体工作。组织起草全旗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旗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示范创建。承担科右中旗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遗传资源保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旗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旗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全旗放射性物质运输的核安全、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保护、放射性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辐射环境监测,参与核与辐射事故应急工作;负责全旗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跨区域转移审批、新化学物质登记等环境管理制度;承担全旗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定各类环境要素污染防治制度措施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夵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三)行政服务股。承担科右中旗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相关工作。组织拟订科右中旗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统筹调度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馈意见整改落实、验收销号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关行政行政复议应诉和行政处罚等工作,承担解决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职责,承担全旗环境标准、基准和技术规范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监察执法监测和应急预警监测,组织对开展全旗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工作。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信息公告制度,发布科右中旗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监督重点污染源单位公开污染物排放信息。参与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组织编制全旗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和审核生态环境专项规划,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污染源普查和生态环境形势分析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全旗生态环境科技工作,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与生态环保产业发展。承担全旗规划、政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承担排污许可等行政许可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拟订全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承担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兴安盟生态环境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办公楼)

联系电话:0482-412797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徐冠华

三级单位

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一、主要职责

1.承担属地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2.承担属地地下水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地矿藏开发和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3.负责属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现场调查处置、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工作。

4.完成旗县市生态环境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副科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兴安盟生态环境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办公楼302)

联系电话:0482-4652161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罗成军

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环境局监测站

一、主要职责

负责在辖区内开展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碳排放权交易排污权交易、排污许可、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等相关领域的技术支撑工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监测技术支持工作,做好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和运维工作。

二、机构规格

科尔沁右翼中旗生态环境局监测站为副科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兴安盟生态环境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办公楼502

联系电话:0482-412791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张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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