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财政局职责

来源:科右中旗财政局 时间:2021-01-22 10:29:49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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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

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全旗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订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务的建议。拟定旗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和办法,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负责管理全旗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全旗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旗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旗政府委托,向旗人大常务委员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全旗预决算公开。办理旗财政与盟财政年终结算事宜。

(三)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的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四)组织制定旗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旗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盟关于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依法拟订全旗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限额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外债相关工作。

(六)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旗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全旗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建立国有金融资本报告制度。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规章制度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相关政策,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全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七)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全旗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九)科右中旗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根据旗政府授权,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兴安盟地方金融发展总体规划、政策措施及深化地方金融改革和创新工作任务。负责与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信息交流与服务工作,指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协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大事项。协调配合金融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驻旗金融机构为经济发展服务,强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贯彻执行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指导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直接融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承担对全旗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

(十)根据旗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全旗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出资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和监督旗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各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全旗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贯彻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十二)负责管理和指导全旗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全旗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督导和规范内部控制,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和建议。

(十四)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政信息、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档案、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事业单位开展以上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对本部门贯彻中央、自治区、盟及我旗财经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提出建议。

(二)综合法制股。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提出收入分配政策与改革方案。负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工作。承担彩票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管理全旗财政票据。负责全旗财政系统法治财政建设工作。研究提出修改、完善财政政策法规的建议。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承担财政行政执法监督、法律文书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组织财政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处罚听证和行政应诉等工作。

(三)税政股。执行地方税收政策及调整方案,提出税收政策的意见、建议。执行非税收入标准,承担全旗非税收入管理。负责科右中旗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库管理工作。负责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做好非营利组织等免税工作。负责旗税务部门相关经费保障管理工作。

(四)预算股。拟订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全旗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负责全旗部门预算审核、批复及预算指标管理。组织全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研究制定全旗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负责政府预算信息公开和财政供养人员信息管理;组织全旗各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项目库管理。承担财政转移支付和年终结算工作,负责与盟对接转移支付工作,办理与上级的财政结算,负责全旗预算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旗财政预算。承担军队、武警等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与旗财经委的有关联络工作和审计、税务部门关于预算执行的有关工作。

研究制定全旗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工作。落实政府债务化解规划,提出地方政府债务、偿债资金安排建议。组织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负责地方政府性债务绩效管理工作。承担地方政府债券的管理相关工作,管理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负责国债资金、外国政府性贷款等债务管理工作。

(五)国库股。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拟定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定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负责全旗预算资金收支总会计核算。负责全旗部门决算的批复、公开及一致性核查等工作并督导各预算单位相关业务。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编制并汇总全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政总决算及部门决算。负责国库现金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

(六)行政政法股。承担行政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公务支出制度体系建设。拟订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本地区会议定点场所的管理工作。承担政法及相关部门预算管理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管理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并拟订相关管理制度办法。负责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核定及配备使用管理。

(七)教科文股。承担教育局、各类院校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教育类财政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执行教育经费管理有关制度、办法。负责管理全旗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资金的支出预算。承担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教育收费支出管理等工作。承担宣传、文化和旅游、科技、体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负责监督分管预算部门的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八)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改革、交通、住建等方面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等政府性投资的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旗委、旗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点民生工程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管理住房改革和城镇、农村各类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上级重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支出。

承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国家公园建设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参与拟订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发展规划政策等。

(九)经济贸易股。研究制定并执行财政经济贸易类政策制度,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商贸、口岸、国际发展及经贸合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

(十)农牧股。承担本地区农村牧区、扶贫、水利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统筹安排财政扶贫资金,承担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工作。

(十一)社会保障股。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老干部局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相关资金(基金)管理办法和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旗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财政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工作。

(十二)金融工作办公室(地方金融和涉外股)。

负责研究分析全旗金融运行和行业发展的动态,提出金融决策意见及建议;承担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地方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和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工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组建、重组和改制提出审核意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地方有关金融中介机构;审核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金的设立;指导地方金融行业的自律性管理;指导旗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工作。监督、管理本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贷款机构,协助金融监管部门对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规范管理。组织协调全旗重大信贷项目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重大信贷项目的筛选、审核、上报、跟踪落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重大信贷项目衔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搜集、整理、储备重大信贷项目;配合贷款银行监督重大信贷项目的运行。

承担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政策性金融、普惠金融、农牧业保险有关工作。负责道路交通救助基金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自治区、兴安盟参与的国际经济关系和国际财金合作重大问题政策研究,承担全旗双边和多边财金合作。负责清洁基金贷款的组织与申报工作。

(十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股。承担工业信息化、能源、国有资产管理、军民融合、应急等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拟订科右中旗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规章制度,承担全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旗行政事业单位涉及产权变动事项的审批、资产清查立项批复确认、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维护及应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国有企业改革的财政政策。负责编报和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监缴国有资本收益。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拟订政府与企业的分配制度和办法并监督执行。

(十四)会计股。负责贯彻实施各项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依法监督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负责本行政区域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监督检查。负责会计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十五)绩效管理和监督股。研究拟订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相关制度、管理办法。按要求对各预算部门支出绩效实施财政重点跟踪监控。组织绩效评价结果的汇总、报告和发布。指导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监督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办理违反财税政策、法规、制度的举报案件,依法组织查处工作。研究提出完善财税法规、财会制度和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承担监督检查会计信息质量工作,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审计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本级财政专职检查机构的工作。负责财政局内部控制管理,承担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牵头拟制、审定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内部控制专项检查、考核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指导局内各股室(办)、单位内控工作。

(十六)政府采购办。根据兴安盟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代旗政府拟定全旗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按职责分工核准全旗预算单位编报的采购计划,受理政府采购投诉。对全旗政府采购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指导全旗政府采购工作。

(十七)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办公室。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牧区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组织实施财政补贴农牧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承办科右中旗农村牧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纪检相关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仁哲里木大街(科右中旗财政局308)

联系电话:0482-4795227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 责 人:满都拉

下设单位

一、机构全称: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主管部门: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

机构规格:副科级

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

负责人:佟洪剑

宗旨和业务范围: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政事务、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决策部署,承担基层财政事务发展及财政投资评审和关辅助性工作。

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巴仁哲里木大街阿如纳小区南财政局办公楼4楼

联系电话:0482-479520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机构全称: 科尔沁右翼中旗政府采购中心

中文域名: 科右中旗政府采购网.公益

主管部门: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

负责人:何文军

宗旨和业务范围: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提供监管保障,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审核、财政资金支付业务办理、预算单位支出账目管理、预算单位指标及用款计划、剩余额度、支出情况管理、预算单位业务培训、国库支付系统建立和维护、投诉事项受理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巴仁哲里木大街阿如纳小区南财政局办公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0482-4795239 

三、机构全称: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中文域名: 科右中旗国库支付中心.公益

主管部门: 科尔沁右翼中旗财政局

机构规格:正股级

单位类别: 公益一类

负责人:白振强

宗旨和业务范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一组织列入政府采购计划的采购业务及其它特殊采购业务、市场调研、供应商资格审查、组织采购人和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履行监督、货物质量、服务质量验收等工作。

办公地址: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呼舒镇巴仁哲里木大街阿如纳小区南财政局办公楼3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电话: 0482-479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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