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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水利局关于靠山枢纽左岸冲砂闸与双山枢纽冲砂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水利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19日 09:4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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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水利局

关于靠山枢纽左岸冲砂闸及双山枢纽

冲砂闸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进一步明确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确保水闸工程防洪安全和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内水运管[2022]7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情况,现将水闸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公告如下:

一、公告中水闸指:靠山枢纽左岸冲砂闸(121°15"5.26",45°12"39.25");双山枢纽冲砂闸(121°24"5.91",45°5"45.31")。

二、以上水闸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已完成,管理范围:中型水闸主体工程建筑物覆盖范围以外的管理范围的为上、下游边界以外单侧不大于150米,两侧边界单侧不大于40米;保护范围:为水闸上下游管理范围外延200米、两侧管理范围外延100米的区域。

三、在水闸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对水闸保护范围内的生产、生活活动进行安全管理,禁止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发生。

(二)妥善保护机电设备和水文、通信、观测设施,防止人为毁坏;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或影响人身安全的区域。

(三)水闸管理范围内禁止捕鱼、游泳等活动,禁止在建筑物边缘及桥面进行游戏、钓鱼。

(四)禁止损毁、擅自移动河道水闸工程管理界桩和公告牌、公示牌。

四、凡在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的一切与建设相关的事宜,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禁止在河道水闸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及堤防安全的建设活动。确需建设的,经科学论证后,在不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前提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对违反以上水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靠山枢纽左岸冲砂闸示意图

      2.双山枢纽冲砂闸示意图

              2022年12月2日

靠山枢纽左岸冲砂闸示意图

双山枢纽冲砂闸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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