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科尔沁右翼中旗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坑 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

来源: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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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关于对科尔沁右翼中旗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坑

图斑认定结果的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需对我旗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进行治理,经过核实,我旗共有历史遗留矿山图斑34个,面积78.0105公顷,由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承担恢复治理责任,具体图斑信息见附表。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对认定结果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即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7日),公告期间,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均可通过来电、来函等方式,向科尔沁右翼中旗自然资源局反映。

联系电话:0482-4130271

地址:巴彦呼舒大街党政2号楼东70米

附件:科尔沁右翼中旗历史遗留无主废弃矿坑

图斑信息表

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

2026年9月7日

历史遗留34个图斑+公告认定.xlsx

历史遗留34个图斑+政府公告的.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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