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联合印发《科右中旗交通运输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9-07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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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右中市监发〔2026〕21号)等文件要求,经旗交通运输局、旗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旗交通运输局:海霞0482-4121717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白图拉古日0482-4122520

  附件:1.科右中旗交通运输领域2026年度“信用风险分级

  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科右中旗交通运输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

  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附件1

  科右中旗交通运输领域

  2026年度“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右中市监发〔2026〕21号)等文件要求,经旗交通运输局、旗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 任务名称
  • 、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道路运输车辆达标管理相关机构部门联合抽查计划。
  • 、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2026年度公路建设单位的联合抽查计划。
  • 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技术档案管理情况联合检查

  1.旗交通运输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未履行备案义务或者报告义务行为的行政检查;运输车辆的燃料消耗量达标监督检查。

  2.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二)、公路建设单位的联合检查

  1.旗交通运输局: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对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未按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对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对其他从业单位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对建设工程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公路工程监理现场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未在较大危险因素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未在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等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对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等行为的行政检查(交通运输领域)。

  2.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登记、经营、年报等行为管理。

  • 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全旗共有道路运输车辆达标技术档案管理企业6家,按照

  33%的比例,抽取2家。

  全旗共有公路建设企业2家,按照50%的比例,抽取1家。

  • 具体工作安排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8月12日

  至10月11日,分为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8月12日至8月20日)。由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发起,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抽查计划、抽查方案,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21日至9月10日)。由科右中旗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对被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实地监督检查应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必须秉公执法,严肃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及“三项制度”。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问题处理及结果公示阶段(9月11日至10月11日)。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抽查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各部门要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做好后续信用监管工作。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黑名单”及其他监管信息归集并记于企业名下,实现监管执法信息100%归集公示,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项检查,认真履职尽责,各司其责,按各自部门规定的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旗交通运输局统筹安排检查日程、行程,旗市场监管局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贯穿、左右联动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本次抽查车辆及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解决,并确保联合抽查工作有序开展。

  (三)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在联合抽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罚整改,采取有针对性的强化监管,提升部门协同监工作效率,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精准高效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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