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了《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旗公安局联系人:王险峰联系电话:13948893330
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明月清联系电话:13037246127
附件:
| 1.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培训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度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培训检查“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计划表 |
附件1
科尔沁右翼中旗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部门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创新政府管理方式,规范公安领域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等文件要求,旗公安局、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
- 任务名称
(一)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三)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四)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金融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五)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保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六)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民爆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行政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二)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旅馆业的监督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三)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四)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金融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五)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保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六)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民爆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1.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对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2.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三、抽查检查比例
抽查比例:按照协同监管平台信用风险类别,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抽查比例为100%;旅店业:不低于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的10%;娱乐场所:不低于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的10%;金融行业相关企业:不低于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的5%;保安行业:不低于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的50%;民爆从业单位:不低于辖区内相关经营主体的10%。
四、职责分工
(一)本次抽查由旗公安局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执法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被检查对象按照信用风险类别,依照随机原则,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及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开展联合检查。
(三)对于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管辖、谁负责”原则实施后续监管,各有关部门应建立部门内部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移转机制,由职责对应的内设机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属于其他部门监管职责的,应将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及时告知相关部门,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并做好告知移送记录。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执法人员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在检查结束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进行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步骤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8月1日至2026年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8月1日至8月15日)
由旗公安局发起,联合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按照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比例进行随机抽取、选派监管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15日至10月30日)
由旗公安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本次抽查车辆及费用由各单位独自承担。两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被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检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10月31日至11月30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录入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涉企行政检查的规范管理。
(二)对于抽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检查主体部门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涉企行政检查要做到“五个严禁”“八个不得”。严禁逐利检查,不得接受被检查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不得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不得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严禁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
(四)各部门承担起主体责任,依照各部门工作程序加强协调配合,开展抽查工作,确保按时间节点、工作任务要求完成联合检查工作。要发挥各自监管职责优势,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检查,相互通报检查结果。
附件2
| 序号 |
联合抽查 |
联合抽查 |
检查对象 |
发起 |
联合 |
检查方式 |
抽取时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时间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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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联合部门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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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易制爆、剧毒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100%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购买单位的行政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购买证是否是公安机关核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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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旅馆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旅馆业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10%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旅馆业的监督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1.检查旅馆业是否进行实名登记、人证核验;2.是否存在“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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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娱乐场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娱乐场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10%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娱乐场所的监督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1.对娱乐场所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2.是否存在“黄赌毒”;3.是否存在有偿陪侍及淫秽表演等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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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金融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金融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金融行业相关企业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5%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情况的行政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金融网点防尾随门及防盗玻璃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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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保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保安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保安行业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50%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保安员及其服务活动的行政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1、未获公安许可擅自经营保安服务和培训。2、保安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着2011式保安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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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民爆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2026年度民爆从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民爆从业单位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现场检查 |
4-6月 |
10% |
7-9月 |
兴安盟科右中旗公安局:对民用爆炸物品使用单位的行政检查;对爆破作业单位的行政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事项检查。 |
1.爆破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2.作业现场装卸民爆物品是否违规,库房技防是否达标;3.物品出入库台账是否帐目相符,人员证件是否齐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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