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印发《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管领域2026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右中市监发〔2026〕21号)的通知,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联合制定了《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实施。
旗应急局联系人:姚杰联系电话:18910284536
旗市监局联系人:明月清联系电话:13037246127
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联系人:李巍联系电话:18804861610
附件:
| 1.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2.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附件1
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安全生产
“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监管、从严查处、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原则,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决定联合开展2026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为切实开展好本次联合抽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名称
本次任务名称按照统一规范的原则,制定为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二、联合抽查检查事项
(一)科尔沁右翼中旗应急管理局: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的检查。
(二)科尔沁右翼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三)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检查;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抽查检查主体和比例
全旗所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比例,抽取2家。
四、职责分工
(一)按时抽查检查,及时公示。本次抽查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任务、匹配监管人员,完成抽查检查并及时公示抽查检查结果。
(二)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按照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组建联合检查组,检查人员按照抽查工作要求开展检查。
(三)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处置机制。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坚持“谁管辖、谁负责”原则落实后续闭环监管;属于本部门职责的,由对应业务股室依法处置;监管职责归属其他部门的,及时移送问题线索;涉嫌违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完整留存移送台账。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工作要求,执法人员于现场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向社会公示,检查人员对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
五、工作步骤
本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从2026年8月至2026年10月,分三个阶段。
(一)随机抽取阶段(8月17日至8月20日)
由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发起,联合旗市监局、盟生态环境局科尔沁右翼中旗分局制定抽查工作方案,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子库),随机抽取选派监管检查人员。
(二)实地检查阶段(8月20日至9月30日)
由旗应急管理局牵头,确定检查日程,本次抽查车辆及费用由各单位独自承担。各部门对同一被查企业要一次性完成抽查事项,避免“运动式”执法和被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不必要的干扰。除根据掌握的问题线索需要实施突击检查外,实地检查原则上应当提前与企业取得联系,一次性告知检查事项、检查时间以及需要准备的检查材料,并要求企业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查。实地核查要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填写“随机抽查检查表”并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并由企业盖章,提高抽查效率。
(三)结果公示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本次部门联合抽查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任务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各部门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已实施检查但未将检查结果录入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任务。
对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衔接。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行政执法统筹。各成员单位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压实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全面落实“扫码入企”制度,持续优化辖区医药领域营商环境。
(二)坚持依法从严处置。针对抽查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严格落实“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依据部门权责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杜绝有案不移。
(三)严守行政执法纪律。所有现场检查严格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纪律规定。严禁逐利执法,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馈赠、接受宴请娱乐活动,不得转嫁检查费用,不得强制指定中介服务;严禁过度干扰正常经营,无特殊情况不得硬性要求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执法人员不得规避、跳过“扫码入企”流程开展检查。
(四)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各单位严格对照时间节点推进任务落实,立足自身监管职能开展现场核查,健全信息互通、结果互享工作机制,强化部门间沟通配合,保质保量完成本次跨部门联合抽查各项工作。高度重视本次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筹划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各项抽查检查任务。
| 附件2 科尔沁右翼中旗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 “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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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联合抽查 计划名称 |
联合抽查 |
检查 |
发起 |
配合 |
检查 |
抽取 |
抽查 |
检查 |
联合抽查事项 |
检查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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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起部门抽查事项 |
参与部门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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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兴安盟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计划 |
科右中旗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联合抽查 |
科右中旗工矿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
兴安盟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
现场检查 |
8月 |
3% |
8-9月 |
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规定的检查。 |
兴安盟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生产、流通领域产品的行政检查。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的检查;对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
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立及职责落实情况、有关人员教育培训情况、落实有关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违章作业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企业特种设备的使用、维保情况;企业排放污染物情况;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情况,以及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的其他情况;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情况;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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