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承 与 赠 与 公 告
经内蒙古卫益律师事务所审核见证([2026]卫见字第03号)的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 <证号:< pan>证号:<>房权证右中房字第07797号>,由高文博继承与受赠。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6年6月2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为不动产继承人高文博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482-4130166
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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