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换届纪律“十严禁”

来源:巴彦淖尔苏木 发布时间:2026-03-04 09:56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2026年起,省市县乡领导班子将陆续进行换届。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近日,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要求严查结党营私、投机钻营、拉票贿选等十种行为。

情形一: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

情形二: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情形三:严禁拉票贿选

情形四: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

情形五: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

情形六:严禁个人说了算

情形七: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

情形八:严禁违规用人

情形九: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

情形十:严禁干扰换届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