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成本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提供的2024年至2025年城镇供水成本资料进行了监审,现予公开。
一、监审项目基本情况:
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为旗水利局所属股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52222115706097U,开办资金为1145.6万元。按照《关于将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并入旗翰嘎利水库事务服务中心的批复》(右中机编发〔2023〕37号)文件,2023年科右中旗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并入旗翰嘎利水库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灌区水费的依法征收管理工作。核定事业编制81名,其中原翰嘎利水库事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51名,从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划转事业编制30名(28名连人带编、2名空编),现有人员28人,其中10人负责水费收缴,18人员负责灌域的管护。
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水源为霍林河水,从双山枢纽进行拦截建设大坝引流,用于农业灌溉。灌区灌溉面积为27000亩,2025年水费收费总金额99.83万元。
二、监审项目主要依据:
(一)成立监审组。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由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项目监审负责人由发改委副主任双山担任,监审组员敖萨如拉。
(二)书面通知。科右中旗发改委于2026年1月4日对科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送达《关于开展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审的通知》(右中发改字〔2026〕11号)。通知中规定了成本监审范围、监审形式、监审期间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进行实地审核的要求等。
(三)资料初审。对被监审单位报送成本资料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初审,存在问题的,要求经营者限期更正、补充。
(四)实地审核。调查了解被监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成本进行审核。
(五)意见告知。根据审核情况,经集体审议后起草了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并于2026年2月6日向科右中旗翰嘎利水库管护中心送达(右中发改字〔2026〕16号),被监审单位无异议。
(六)出具成本监审报告。成本监审结论报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同意,完成监审报告。
三、监审项目成本核定结果:
| 序号 |
项目 |
上报数 |
核定数 |
备注 |
|
| 2024年 |
2025年 |
||||
| 年供水量(万立方米) |
3192.35 |
2436.88 |
8345.38 |
||
| 一 |
折旧摊销费(万元) |
165.95 |
188.69 |
15.96 |
|
| 二 |
期间费用(万元) |
1043.38 |
1206.6 |
411.78 |
|
| 三 |
总成本(万元) |
1209.33 |
1395.29 |
427.74 |
|
| 单位成本(元/m³) |
0.05 |
||||
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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