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现结合实际,制定2026年度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强国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旗交通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道路运输
1. 客运企业:重点检查企业经营资质保持情况,包括车辆及设备、人员资质管理、应急管理系统、动态管理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检查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是否存在违规运营行为,如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夜间禁行时段车辆运行轨迹、监控平台报警处置记录等;检查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
2. 货运企业:核查企业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检查车辆和驾驶员资质;对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重点检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设备配备、运输线路规划、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检查普通货运企业是否存在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3. 机动车维修企业:检查企业经营资质和维修经营行为,是否存在违规承修报废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等行为;检查维修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维修档案是否健全。
4. 驾驶员培训学校:核查驾校经营资质和教学场地、设施设备、教练员配备情况;检查教学大纲执行情况,是否存在乱收费、虚假宣传等行为。
(二)公路路政
1. 公路路产路权:巡查公路路面、路基、桥梁、涵洞等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检查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非公路标志。
2. 超限运输治理:加强对公路超限运输的治理,通过固定检测站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源头监管货运源头单位,督促其落实治超主体责任。
三、检查方式
(一)日常巡查
执法大队按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交通运输公路进行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应做到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检查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检查包括节假日期间交通运输安全检查、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安全专项检查、公路超限运输专项治理等。专项检查由政策法规股牵头组织,各相关股室、执法中队实施。
四、执法检查工作要求
(一)实施行政检查时,执法人员应当依据相关规定着制式服装,根据需要穿着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光背心、救生衣,携带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
(二)行政检查应当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实施,主动出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表明执法身份、说明检查事由。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检查与本次执法活动无关的物品,避免对被检查的场所、设施和物品造成损坏。
(三)行政检查应当制作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检查记录应当经被检查对象确认,或者其他符合法定要求的方式确认。
通过移动执法终端、视音频记录等方式记录执法过程的,应当符合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对于行政检查过程中涉及的证据材料,应当依法及时采集和保存。
(四)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情况和发现的问题。责令整改或者限期整改的事项,应当签发并及时送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整改通知书》;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按照相应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
发现问题需要抄告有关管理部门的,应当制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抄告函》,移送检查相关原始记录的复印件。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检查情况与问题处理结果应当上传相应的“互联网+监管”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
(五)生产经营场所行政检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行业信用不良的被检查对象应当酌情增加频次;
2.行业信用较好的被检查对象可以重点检查安全等检查内容,其他检查内容由被检查对象自行评估填报;
3.检查时有被检查对象的陪同人员在场;
4.对涉及被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为其保密;
5.不得影响被检查对象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6.遵守被检查对象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规定。
(六)实施道路运输路检路查,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根据天气情况、道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在来车方向设置分流或者避让标志,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2.依照有关规定,在距离检查现场安全距离范围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示警灯、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警示标志;夜间检查时,一律使用停车示意灯指挥车辆停车接受检查;
3.驾驶执法车辆巡查时,发现涉嫌违法车辆以及执法大数据排查提示的行业信用不良运输经营单位车辆,应当待其行驶至视线良好、路面开阔地段,再发出停车检查信号,实施检查;
4.对拒绝接受检查、恶意闯关冲卡逃逸、暴力抗法的涉嫌违法车辆,及时固定、保存现场证据,或者记下车号依法交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七)大队应根据本计划,按步骤实施。
1.上级部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特殊情况、应急情况的,配合公安、安监、应急等部门的各项工作检查的,各在重大节假日、防汛、全国两会的安全及维稳工作部署的,大队应与年度执法检查计划有效衔接,检查企业频次按文件及通知要求执行。
2.当期日常执法检查应当涵盖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内容,实行一次检查全面覆盖。
附件:《2026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达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2026年1月1日
附件:
2026年度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表
| 序号 |
执法检查内容 |
执法检查对象(范围) |
执法检查时间(频次、比例) |
执法部门 |
备注 |
| 1 |
路面治超执法 |
营运货车 |
常态化治超,与交警联合驻站执法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2 |
源头治超执法 |
货物源头企业 |
每月至少1次源头企业检查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3 |
治超督查 |
营运货车 |
常态化治超,与交警联合驻站执法每月至少1次例行检查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4 |
重点时期道路运输执法督查 |
道路客运企业、货物源头企业 |
统筹规划相关部门联合检查,重大节假日、防汛、安全生产月等重点时期督查基层道路执法、安全工作。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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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道路客运企业执法检查 |
道路客运企业 |
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次/月。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6 |
驾培机构执法检查 |
驾培机构 |
每季度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2次/月。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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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维修、检测企业执法检查 |
维修、检测企业 |
“双随机”执法检查,覆盖率20%,抽查频次为1次/月。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
| 8 |
公交运营路检路查 |
公交车 |
每月跟车检查10台次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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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出租车运营路检路查 |
巡游出租车 |
每月对城区巡游出租车经营行为及安全运营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出租车20台次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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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出租车企业行政执法检查 |
出租车公司 |
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抽取比例为100%,抽查频次为1 次/月。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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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两客一危”动态监控平台服务商检查 |
动态监控平台服务公司 |
每季度一次,覆盖率100%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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