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发布时间:2025-01-23 09:18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 全文包括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右中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yz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办公室联系(邮编:029400,电话:0482—412797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分局积极履行信息公开职责,共计主动公开信息2911条。具体而言,通过官方平台发布了61条信息;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推送了1425条信息;此外,在新浪微博上,我们也同步公开了1425条信息,以此拓宽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依申请公开信息方面,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截至2024年,兴安盟生态环境局科右中旗分局尚未接收到任何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因此在这一领域尚未开展相关办理工作。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方针,积极主动地向群众公开生态环境领域的相关信息。优化发布流程,强化信息内容的审查与管理机制,指定专人专岗负责政务信息的发布事务,并严格执行网络信息的“三级审核、三次校对”流程,确保信息上报与审核工作的严谨性和准确性,使发布的信息既合法又精确无误。

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确保“公开信息无涉密内容,涉密信息绝不公开”,坚决防止任何形式的泄密事件发生。在保持信息透明度的同时,筑牢信息安全防线,实现信息公开与保密工作的有效平衡。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这些平台通常包括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如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公开专区等,形成了多层次、立体化的信息公开网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政务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增强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互动性。通过新媒体矩阵的构建,实现了政务信息的多渠道传播,拓宽了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与发布制度,确保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及时。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内容的审核管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五) 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对监督保障机制进行了全面创新和完善。明确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职责和规程,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及时组织学习政务公开考核要求,对标对表加以改进。建立日常提醒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自查检查,督促更新发布、修改完善相关信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社会反映良好,未出现责任追究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成效,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内容不够丰富,未综合运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方式展开解读。

(二)改进情况

一是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二是创新解读传播形式。用好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多元化方式进行解读,增强政策宣传实效性。三是加强业务宣传培训。通过宣传、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水平,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我局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用。

(二)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度无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