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 发布时间:2025-01-20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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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 全文包括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右中旗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y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右中旗新佳木苏木联系(电话:0482-4691008)。

一、总体情况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有了显著的扩展。通过公示栏、三务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信息723条,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公共服务信息外,对重大政策制定过程、公共资源配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政救助、补贴发放、行政权力运行、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使用、“三公”经费等应主动公开的信息,以便公众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苏木政务公开办公室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我苏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首先在提升政府透明度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通过对政策制定、执行过程以及公共服务的详细信息进行管理,公众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政府的工作流程和决策依据。其次着重促进公众参与度,在过去的一年里,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公开了大量的政策信息和公共项目进展,使得公民能够基于充分的信息参与到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中。为了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对现有的信息公开制度进行完善明确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和标准,细化各类信息的公开时限和形式。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部门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新佳木苏木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2024年共发布各类信息559公众号内每天发布3-4条惠农惠民相关政策、办事指南、脱贫攻坚政策、乡村振兴政策、环境整治、科学储量等苏木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内容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的服务作用。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我苏木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体系,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促进社会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明确责任分工,发挥各方监督作用,认真做好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工作。2024年我苏木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当被追究责任现象,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尽管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一些关键领域和敏感问题上,信息的公开仍然不够充分。相关信息的公开程度和细节仍有待加强。此外,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上存在不足,导致公众无法及时获取到所需信息,影响了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

(二) 改进情况

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培训至关重要。应定期组织培训课程,提升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能力。同时,通过媒体和公共活动加大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权利的认识,激发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积极性。通过培训与宣传的结合,形成全社会支持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4年,我苏木答复建议和提案包括旗政协11个、盟政协3个、旗人大13个,均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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