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章总论
1. 1项目名称
科右中旗2023年中央财政基础母牛扩群提质项目
1.2项目实施单位
科右中旗农牧和科技局
1.3项目实施地点
科右中旗12个苏木镇及肉牛养殖企业(全旗范围内按照各 苏木镇申请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4建设期
1年,即2023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
1.5建设内容与规模
补助基础母牛29990头,每头基础母牛补助1000元。
1.6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2999万元,全部为中央奖补资金。
1.7项目建设方案
本项目于2023年9月编制实施方案,2023年9月开始组织 实施。
1.8编写依据
1.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 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 <中央财政牧区< pan>中央财政牧区<> 畜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等3个项目实 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畜发〔2023〕494号);
3.兴安盟农牧局、兴安盟财政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牧区畜 牧良种补贴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和生猪良种补贴3个项目实施方 案的通知》(兴农牧发〔2023〕455号)。
第二章科尔沁右翼中旗肉牛产业基本情况
科尔沁右翼中旗肉牛产业基础雄厚、发展后劲十足,是全国 肉牛输出大县,近年来将发展肉牛产业作为农村牧区经济结构调整的突破口,通过推进品种改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转变饲养 管理方式、扶持适度规模养殖等一系列措施,肉牛产业得到较大 发展,已经成为科尔沁右翼中旗的主导产业之一。
2023年度,全旗牛存栏数达49.2万头,其中:基础母牛26.37 万头,占比达53.6%。肉牛品种以西门塔尔牛二代及本地黄牛为 主,其中:西门塔尔牛二代占肉牛总头数的95%,肉牛饲养数量 和质量均有较大提升。全旗现有肉牛饲养龙头企业2家,种牛繁 育基地1处,万头育肥牛饲养基地2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2家, 大型牲畜交易市场1个。全旗标准化棚圈27530处、366.5万平 方米,储草棚234处、11.9万平方米,青贮窖4760处、28万立方米。牲畜改良率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转化率90%,畜禽粪 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动物疫病防控免疫密度保持 100%。肉牛产业已经初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农牧部门为技术依托、集中饲养和分户散养相结合的生产格局。
第三章项目建设的原则及目标
3.1项目实施原则
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养殖场户母牛养殖积极性大幅提高,新 增犊母牛年增长率达到40%,年度能繁母牛存栏量增长10%以上, 肉牛产业发展架子牛供给不足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3.2项目建设目标
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 补助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头基础母牛补助 不超过1500元,新增犊母牛原则上在本旗县饲养12个月以上。
第四章任务分配及概算
4.1项目实施范围
科右中旗12个苏木镇及肉牛养殖企业。
4.2任务概算
补助基础母牛29990头,每头基础母牛补助1000元,共计2999万元。
第五章技术方案及规程
5.1补助对象和实施内容
优先支持外购优质基础母牛或对原有基础母牛使用良种冻 精冷配扩大能繁母牛存栏的养殖场(户)、企业给予补助。补助 品种主要是西门塔尔牛及经国家审定的肉牛培育品种和批准引 进的肉牛品种,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种。项目实施期内,外购犊牛 不计入新增犊牛范围。
5.2补助方式和标准
采取“先增后补、见犊补母”的方式,实行基础母牛存栏定 补助主体、新增犊牛数量定补助资金。原则上每头基础母牛补助 不超过1500元,新增犊母牛原则上在本旗县饲养12个月以上。
5.3实施程序
5.3.1摸清基础母牛底数。各苏木镇、龙头企业对所申报养 殖场户饲养的基础母牛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对存栏基础母牛统一 编号、登记造册、建档立卡,做到基础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可追溯。
5.3.2明确补助标准。各苏木镇、龙头企业在摸清基础母牛 底数的基础上,提出基础母牛存栏规模等补助主体应具备的基本 条件,其中:外购基础母牛的需提供动物调运检疫合格证及购牛 合同,原有基础母牛需苏木镇兽医站进行评定,确定补助基础母 牛数量及补助标准,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向社会公示。
5.3.3确定补助对象。各苏木镇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自愿 参与项目申报,本着“自愿、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确定 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
5.3.4核查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各苏木镇按照实施方案组 织核查基础母牛和新生犊牛,核查、验收结果在苏木镇公示。对 计划纳入补助的基础母牛和新增犊牛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建档立卡,建立健全养殖档案。及时记录建档立卡基础母牛配种、 怀孕、产犊、淘汰等相关信息。采集新增犊牛数据时,将基础母 牛配种记录或购入记录与犊牛基础信息进行比对,确保新生犊牛 档案信息齐全、真实,实现全程可追溯;冷配用冻精由旗农牧部 门、中农兴安种牛科技有限公司统一提供。
5.3.5拨付补助资金。旗农牧部门负责组织核实补助对象基 本条件,以及基础母牛扩群提质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旗财政部门 依据农牧部门提供的补助明细及时兑付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发放 需“见能繁母牛、见新增犊牛、见养殖档案、见养殖场户”。
第六章工作要求
6.1规范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实行“三到旗县、三到苏木镇”,即监管责任到旗、 定期调度到旗、绩效评估到旗,补助资金切块到苏木镇、目标任务落实到苏木镇、管理责任明确到苏木镇。旗农牧和财政部门根据自治区实施方案要求,细化制定本旗县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实施苏木乡镇、享受补助养殖场户基础母 牛存栏规模、实施进度、补助标准等。同时,旗农牧部门应与苏 木乡镇签订基础母牛扩群提质目标考核任务书,加强关键环节跟 踪监管,切实抓好基础母牛登记、配种繁殖记录、新生犊牛核 查、补助对象公示四个关口。
6.2做好技术指导服务
旗农牧部门认真抓好基础信息管理、专家组跟踪技术指导、 政策宣传和技术培训等工作,切实让广大养殖场户全面知晓政策 补助的内容和要求,指导养殖场户提升肉牛现代化养殖水平。
6.3加强资金监管
旗农牧部门配合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 和资金使用情况。对虚报、冒领等骗补行为,经查实后予以通报, 追回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项目资格。
6.4实行绩效考评
实行项目绩效考评机制。旗农牧、财政部门负责建立项目管 理台账,定期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按月开展自评,苏木镇将进行 绩效考评责任制。
第七章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由旗委、旗政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由旗长任组长,负责项 目的组织管理及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 农科局,由农科局局长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的具体落实和实 施。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王海英 (旗人民政府旗长)
副组长:冯建忠 (旗人民政府副旗长)
萨如拉 (旗农科局局长)
满都拉 (旗财政局局长)
成 员:吴国胜 (旗农科局副局长)
王文海 (旗财政局副局长)
布特格其(旗财政局农牧股股长)
吴白龙 (旗农科局财会股股长)
侯宝华(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畜牧饲料技术推广股股长)
7.2 政策与措施保障
项目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旗长对项目总负责。旗农科局局 长为项目法人代表,对项目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负责。旗苏木乡镇层层落实工作目标和责任,签订责任状,负责项目落实、检查和考核工作,保证项目的目标、任务、资金、责任五到位。
7.3制度保障
项目管理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旗农科局法人为项目法人, 由业务部门领导承担项目技术责任,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项目 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纪检、审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全程进行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严格按照中央及地方的统一布署,在专项资金的使 用上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实行“三专一封闭”,做到专设帐户, 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严禁挤占、挪用,实行规范化管理,保证资金足额发放和有效使用。
一审:毕力格
二审:吕 晶
三审:白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