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优化资金管理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决定将下列衔接资金用途予以公告:
下达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5.5万元统筹用于产业发展,项目附后。
公告期:2024年9月13日— 2024年9月22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民委监督电话:0482 -4121509
法人代表:满都拉
联系邮箱:304191622@qq.com
联系地址:财政局五楼民族事务委员会
附件:科右中旗民委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55.5万元调整前后项目安排表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