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 承 公 告
经内蒙古卫益律师事务所审核见证([2024]卫见字第039号)的不动产权证坐落于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呼格吉勒居委会10街消防家园3号楼2单元402室由刘亚兰独自继承。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拟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登记。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2025年1月1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为不动产继承人刘亚兰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联系电话:0482-4130166
科尔沁右翼中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