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来源:科右中旗 发布时间:2024-03-04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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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规范全旗消防救援机构行政管理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保障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试行)》(应急消〔2019〕24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场监管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8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应当坚持规范透明、问题导向、协同推进的原则,依法有序开展。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是指大队对全旗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抽查机制。本细则所称“一公开”,是指大队按规定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内容包括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和抽查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适用于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第四条 大队按照本级承担的工作职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大队根据上级消防救援机构的部署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要求,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积极探索跨区域、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

第五条“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要积极运用大数据和物联网,以信息化、智能化提升随机抽查的效率和效果,实现信用监管、智能监管及综合监管相结合。

第六条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修订、机构职能转变和层级监督权限调整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七条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消防干部、消防员组成。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第八条 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

第九条 大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建立相关领域专家名录库,委托专家为“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 大队全面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要对接旗政府“双随机、一公开”协同监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系统平台,实现互联互通、信息交互、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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