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自治区督察组”)信访案件受理工作已全部结束,期间,自治区督察组共交办我盟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举报案件25批、152件(来电137件、来信15件)。
兴安盟现已办理完成第二十四批次群众环境信访案件1件,按类型分,属生态破坏类1件。以上案件未办结1件。兴安盟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群众环境信访案件边督边改工作要求,持续精准科学、依法推进问题核实督办和整改落实工作。
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办理情况公开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