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大风险,除大隐患,治大灾害,防大事故 旗应急管理局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

来源: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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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8日至31日,为持续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汲取近年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近期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结合月度监管执法计划,组成检查组深入兴通煤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检查组按照逢查必宣、逢查必警、逢查必考的工作要求,向煤矿企业传达了上级部门近期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组织煤矿从业人员开展井工煤矿应知应会测试,并重点围绕“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学法规、抓落实、强管理”、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投入制度落实情况等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与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检查组在反馈意见后,就进一步强化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力推进落实“八条硬措施”,进一步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应急救援演练、评估,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投入力度,及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切实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二要坚决杜绝“七假五超三瞒三不”行为。目前已进入煤炭产销旺季,要严格按采掘计划组织生产,严禁计划外作业,严禁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三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等现场管理。结合矿井实际,科学合理组织安排生产、掘进、维修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等现场管理,特别是要加强2106采煤工作面回撤作业现场管理,制定切实符合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落实到现场,确保生产安全;四要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通知》(矿安综函〔2024〕259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公告(2024年 第2号)《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规范》(KA/T 22—2024)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规范》工作,准确把握《规范》的规定要求和主要内容,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并落实《规范》培训方案,强化对矿山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相关工种的教育培训,确保掌握普查工作范围、流程、方法和技术手段。要对标对表《规范》查找自身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存在的短板和漏洞,明确普查工作的改进方向,煤矿要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规范》进行查漏补缺,查清3-5年内生产区、规划区和其他区域的各类隐蔽致灾因素,确保《规范》落实落地。五要加强标准化建设,提升煤矿安全水平。结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通知(矿安〔2024〕109号)及企业标准化二级达标将于2025年1月到期的实际,要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快煤矿智能化建设进度,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着力化解系统性、区域性、基础性风险,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术水平,不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一审:吴永胜  二审:魏国东  三审:席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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