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

来源:科右中旗交通局 发布时间:2024-10-25 09:53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一、实施时间

  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文件印发之日(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 实施范围

  报废更新的老旧营运货车或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的均应持有由兴安盟所属旗县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道路运输证》或其注销证明。

  (一)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柴油货车(车辆排放标准可在“机动车环保网”查询);

  2.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二)报废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1.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一)中报废车辆要求;

  2.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查询);

  3.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

  (三)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

  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

  三、补贴标准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交规划发〔2024〕90号),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按照报废车辆类型、提前报废时间和新购置车辆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资金标准。

  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见表1;

  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贴。

  报废并新购新能源货车补贴=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其中,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标准见表2。

  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表1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提前报废时间

补贴标准(万元/辆)

中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0

满2年(含)不足4年

1.8

满4年(含)以上

2.5

重型

满1年(含)不足2年

1.2

满2年(含)不足4年

3.5

满4年(含)以上

4.5

  表2新购营运货车补贴标准

车辆类型

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补

贴标准(万元/辆)

新购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

标准(万元/辆)

中型

2.5

3.5

重型

2轴

4.0

7.0

3轴

5.5

8.5

4轴及以上

6.5

9.5

  四、申报与审核流程

  (一)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老旧营运货车报废及新购置营运货车的相关手续,并向车籍所在地旗县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

  (二)旗县市交通运输局收到申报材料后,会同公安、商务等部门在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报至盟交通运输局。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完整,符合本指南要求的,予以初审通过;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受理单位应当场将补正信息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当按要求及时补充有关信息材料。

  (三)经审核通过后,旗县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每月汇总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统计资金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和盟交通运输局报送,5个工作日内盟交通运输局将申请情况函告至盟公安局、商务局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盟交通运输局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资金金额并提出拨付申请。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填报《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签字或盖章):

  (一)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

  1.《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2.《机动车注销证明》;

  3.《道路运输证》(或《道路运输证》注销证明);

  4.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二)提前报废老旧营运货车并更新购置货车除前述(一)中的申请材料外,还需提供:

  1.新购置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2.新购置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三)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

  1.《机动车行驶证》;

  2.《道路运输证》;

  3.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委托他人代办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

  以上申请材料必须清晰可辨,不得模糊、缺失或损坏,申请材料原件如丢失,请到原发证机关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补领或开具相关证明。

  六、申请方式

  申请人在政策实施期内向所属旗县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请,填报纸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一式四份),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目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正在组织开发小程序,调试完成后将上线运行,申请人届时可以选择线上和线下申请办理。在小程序未正式运行期间,各旗县市交通运输局要进行纸质申请受理,并按规定期限予以办理。

兴安盟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指南.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