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自然资源局
关于撤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
选址意见书》的公告
我局于2024年7月3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6485号)以及2024年7月18日核发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7489号)。
经审查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决定撤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6485号)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7489号)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6485号)以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1522222024XS0017489号)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若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科尔沁右翼中旗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