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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兴安盟“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的关键时期。按照盟行署办公室关于《兴安盟“十四五”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和《兴安盟“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项目汇总表》的部署和要求,在全面总结应急管理实施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提出了兴安盟“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
第1章 应急管理现状
1.1建设现状
兴安盟应急管理局于2019年2月5日挂牌组建,整合了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责、盟行署办公室的应急管理职责、盟民政局的救灾职责、盟国土资源局的地质灾害防治、盟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盟农牧业局的草原防火、盟林业局的森林防火、盟地震局的震灾应急救援等职责。2019年年底前,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已基本完成。核定内设科室9个,下属事业单位5个。行政编制数18个,参公编制数23个,事业编制数37个。
1.2工作成效
2019年,盟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强化风险管控措施,不断推进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盟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2019年,全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3%,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2.1强力推进推深严监管强执法。
危险化学品方面。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各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职责,已完成规划编制、人口密集盟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摸底工作,完成对易燃易爆、剧毒、易制毒制爆及2家燃气经营企业摸底建账等工作,开展各类专项检查,落实整改隐患38处。开展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整治,发现并整改问题40项。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评估工作,完成230家生产经营企业评估工作。办理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11家。聘请专家对1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隐患78项,整改工作已完成。非煤矿山方面。办理尾矿库、采石场安全生产许可证9家。办理复产复工和批复建设矿山企业23家。持续开展采空区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完成治理2.87万立方米。组织专家对突泉县4家矿山企业开展专家会诊工作,发现并整改问题隐患100项。关闭了18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企业。冶金工贸方面。部署开展冶金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隐患30项,目前完成整改24项。完成4家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评审工作。
1.2.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加强宣教培训工作。部署开展了“安全生产月”、6.16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文化“七进”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举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2972人。积极推进科技兴安。积极推进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的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和系统的建设,提升监管效率、强化应急能力,补齐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领域的“短板”,促使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能力上水平、上台阶。2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实现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将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对接。持续推动生产领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利用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科技化水平。持续推进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1.2.3全面抓紧抓实安全专项整治
围绕影响生产安全的重要领域,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加大对重大隐患、重大危险源的管控整治力度,确保事故可防可控。部署开展了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矿山、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开展了工程运输车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一馆三址”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矿山井下斜坡道运输治理等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强有力的专项检查和整治行动,有效消除了潜在安全隐患,保持了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1.2.4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推进问题隐患整改。
一是迅速启动全盟安全生产大检查。锡盟西乌旗“2·23”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盟委、行署高度重视,盟委、行署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隐患排查作出重要批示。盟安委会第一时间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兴安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二是旗县市全面开展自查。按照盟里部署要求,各旗县市制定了自查方案,抽调专人、聘请行业专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工作。大检查期间,各旗县市共成立督查、检查组165个,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843家,发现问题隐患2639项,已全部完成整改。三是盟督查组同步开展督查工作。比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模式,成立由盟级领导带队的6个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深入各旗县市进行实地督导检查。各督查组共检查抽查企事业单位64家,发现问题隐患388项,已经全部完成整改。四是扎实推进自治区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第四督查组3月、6月分别入驻我盟开展工作,向我盟反馈问题隐患178项,全部完成整改。
1.2.5.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防灾减灾方面,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和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排查整改各类灾害风险隐患,有效提高全社会应对灾害风险能力。严格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积极主动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沟通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灾情信息发布的一致性、权威性和准确性。认真做好灾情管理和信息上报工作,对各地灾害信息员开展培训,进一步规范灾情信息报送工作。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足额将自治区下达的冬春救助资金下发到各旗县市,确保资金的规范使用和受灾群众安全过冬。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及时调整了盟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健全完善了信息沟通报送机制、物资储备管理机制,会同盟林草局等部门开展森林草原安全检查,重点突出国有林场等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春季、秋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检查,排查整改多项火灾隐患,有效降低了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防汛抗旱方面,始终绷紧防汛减灾这根弦,及时调整了盟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准确把握汛情形势。盟防指及时调整和公示了各级防汛责任人。建立了信息会商周例会制度,联合气象、水利等部门,对辖区内水库、在建涉水工程、防洪工程、山洪灾害防御、应急值守、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和各项制度的落实等方面开展了督查检查,排查整改安全问题隐患20多处,为防汛减灾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3面临的机遇
“十四五”时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面临许多有利条件和发展机遇。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并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尤其是10 月23 日关于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指示,提出了“提升城市灾害防御能力,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狠抓责任落实,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紧抓发展机遇,统筹协调好应急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按照“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以“三个严防”和“四不发生”的工作要求,建设更高水平的灾害防御体系,在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上走在前列;争取三年内率先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三是随着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社会文明素质、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快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四是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科技创新快速发展,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和产能,自然灾害预警能力提升,降低安全风险,提高安全水平。五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求,以及全社会对安全的高度关注,为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了巨大动能。六是盟应急管理局挂牌成立以来,我们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以创新的思路、改革的办法和有力的举措奋力破解难题,努力逐步厘清应急管理横向及纵向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下一步将逐步构建防灾、减灾、救灾、指挥、救援、监管、执法、保障等职能分工清晰、互为衔接的“大应急”管理格局,实现了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良好开局。
1.4面临的挑战
由于特定的历史原因,导致我盟的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历史欠账较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挑战巨大。加之我盟城区面积紧密,道路交通压力大,地域面积大,林草密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基础薄弱。受生产力发展水平、企业本身安全程度、从业人员素质、政府监管体制与机制、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社会安全生产意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我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工作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事故总量有待降低。2019年,全盟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30起、死亡36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下降6%,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人,下降3%。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多发;经济下行造成企业安全保障条件欠缺,特别是中小企业在追求效益最大化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得不够,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管理不到位。三是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自然灾害防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救灾救助综合协调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减灾救灾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还需加强。四是应急管理能力仍然相对落后,应急指挥信息化水平不高,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我盟应急指挥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应急指挥体系。五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模日益扩大,结构日趋复杂,城市建设、轨道交通、油气输送管道、危旧房屋、玻璃幕墙、电梯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风险突出,城市安全管理难度增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也日益增多,使得我盟在“十四五”时期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面临愈加严峻的挑战。
第2章 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2.1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年)》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内政办发〔2020〕8号)、
《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2016年12月1日)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厅发〔2019〕29号)
2.2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紧紧围绕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围绕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国家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体系,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3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2.4规划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应急救援等方面重要论述精神,以推进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隐患治理、执法监察、预测预警、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有效控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安全生产方面:到2025 年,兴安盟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兴安”效果明显,监管体制机制基本完善,市民安全素质显著提升,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全面下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全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防灾减灾方面:到2025 年,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与全面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预警、救助体系。
应急救援方面:到2025 年,全面形成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信息化发展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打造装备精良化、扑救机械化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5规划期限
规划建设期为5年,即2021年-2025年。
第3章 工作思路及建设任务
3.1工作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考察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改革发展为动力,以提升应急管理能力为主线,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着力提升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灾害事故,为我盟在新时代走在前列、新征程勇当尖兵,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是以安全为支撑。以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文化等三大要素为支撑,努力打造自适应完整性安全城市,让城市自动适应各类风险及其变化,并使这些风险时刻处于受控状态,即使在突发事件冲击下,城市的各类功能始终处于完整状态。
二是以防控为重点。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转变,由原来的事故导向逐步向主动应急提前防范转变,区域性重点风险隐患问题利用科技手段做到提前准备,把“四预”落到实处,以安全风险感知敏锐、预警正确、预测超前、预防及时有效作为目标,推行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对各类风险的源头进行精准识别和全面综合管理,力争做到标本兼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以科技为手段。持续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自动化、科技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淘汰安全性能较低的落后产能,大力扶持高危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不断深化工矿商贸企业自动化控制技术的应用,深度推进各行业领域的风险监测预警科技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广重点行业领域实时监测预警和智能化监管新技术的应用。同时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技术攻关,加快推广应用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四是以人才为依托。培养或引进安全工程、应急管理等相关本科或研究生,为应急管理注入新鲜血液。同时,通过树立典型,培养一批安全标杆企业、应急管理优秀人才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推动行业自律、企业自治。
3.2建设任务
安全生产方面:深化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治安能力水平;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攻坚治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强化科学技术引领,提升科技兴安发展水平;强化基础配套建设,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宣教体系建设,提升全民整体安全素质。
防灾减灾方面:完善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加强三防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灾害救助平台,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减灾救灾,构建政府主导、多元联动、协同配合、有序参与的防灾减灾新格局,增强自然灾害风险防治能力。
应急救援方面: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并强化应急演练,推进应急救援队伍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应急实战能力;加快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完善应急物资保障系统,推进应急物资建设和管理,加强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
3.2.1坚持依法管理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应急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系统梳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一些尚无国家、行业标准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特区优势,借助“先行示范区和强国城市范例”发展机遇,探索研究制定我区相关规定和要求,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3.2.2加强源头管控
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改,强化监管执法力度,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加强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风险排查,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
3.2.3强化改革创新
一是全面深化传统行业领域技术革新与设备升级改造,特别是粉尘涉爆、建筑施工、有限空间作业等传统高危行业,着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员”工程项目,积极推广可有效降低安全风险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二是全面推广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科技手段,探讨组建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探索运用先进技术,实现城市安全风险(如城市轨道交通、桥梁、隧道、边坡、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的自动识别、检测预警及报警处置一体化、智能化管理。三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我区应急平台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5G信息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提升应急管理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3.2.4深入宣传教育
一是提升各级监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别是一线执法人员,强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风险管理、安全技术、事故案例分析等相关内容学习。二是强化企业各级人员的培训,探索开发针对企业不同岗位员工的线上、线下多种培训课程,拓展安全知识获取渠道,着重关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第一风险人的业务提升。三是提升社会公众安全意识。通过公益宣传、“三微一端”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推动安全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
3.2.5加强应急管理
一是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实施精准治理,实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二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多举措加强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强化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的训练,发挥好各方面力量作用。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加强队伍指挥机制建设,大力培养应急管理人才,加强应急管理学科建设。三是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全面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
第4章 重点建设项目
立足国家应急管理政策和投资重点,结合我盟应急管理实际,积极做好以下重大项目的论证规划和立项实施。共规划项目1个,共4个方面,总投资5.31亿元。
4.1兴安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
4.1.1兴安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
建设单位:兴安盟应急管理局
建设内容:为加快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完善区应急指挥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整合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远程监控点、安全生产等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结合公共安全监管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5G信息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兴安盟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盟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建设周期:5年
资金渠道:政府财政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13000万元
建设意义:建成后,可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手段,突出应急信息全面汇聚、快速展现、上传下达、协同会商、专题研判、指挥调度和辅助决策等支撑能力,建立反应灵敏、协同联动、高效调度、科学决策的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实现兴安盟应急救援智能化、扁平化和一体化指挥作战。提升兴安盟应急指挥“智慧化”水平和城市公共安全“自我完善”功能。
4.1.2兴安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
建设单位:兴安盟及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
建设内容:新建物资储备库7座,盟中心应急物资库3000平方米,旗县市应急物资库10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按盟市、旗县二级库标准建设,购置必备物资并每年10~20%物资更新,以满足我盟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救灾物资、防疫应急储备等物资储备的需求。
建设周期:5年
资金渠道:政府财政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8800万元
建设意义:物资储备库建设是提升减灾救灾的基础,是提升应急反应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我盟应急保障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储备一定数量和种类的应急物资,是有效抗击自然在灾害,提高紧急救援能力,紧急安排好受灾群众的重要前提。结合现有的物资储备库建设情况,按照“突出重点、辐射周边、就近增援、分级保障”的原则,合理布局各级物资储备库,形成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保障能力,以便能够在灾害发生时实施及时、有力的救援。
4.1.3兴安盟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
建设单位:兴安盟及各旗(县、市)应急管理局、五、白林管局
建设内容:兴安盟各旗(县、市)、五岔沟、白狼国有林管理局各建设1支30人以上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防汛抗旱装备、应急执法能力装备、民政救灾物资、防疫应急物资等,定期进行更新。
建设周期:5年
资金渠道:政府财政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18000万元
建设意义: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装备规范化标准化,可以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水平,能够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害,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救灾物资的使用效能。提高救灾物资储备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对于增强灾害快速反应能力,提高应急救助工作的整体水平,实现救灾工作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4.1.4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综合救援体系建设
建设单位: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站
建设内容:建设以五岔沟机场为中心,以移动航站为保障,以各机降点为前沿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在全盟建设直升机停机坪,增加取水点,组建一支30~40人综合性快速反应的突击队,完善航行保障系统升级改造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应急救援信息采集系统和可视指挥平台,探索无人机在应急救援上的应用。
建设周期:3年
资金渠道:政府财政资金
计划投资金额:13300万元
建设意义:本项目通过对航空护林能力的建设,可便捷地深入巡护区腹地,全方位开展航空巡护、运兵调动、航空灭火等应急救援项目,充分发挥航空应急救援居高临下、机动灵活、出击迅速的优势。有效保护巡护区内的森林、草原等生态资源,提高航空应急救援能力,全面探索“全灾种”“大应急”,积极推进“一站多能”,实现高效、快速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有力推动航站应急救援事业跨越式发展。
第5章 重点工作安排
“十四五”期间,我盟将继续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防治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部署,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工作领域为进一步完善三防体系建设和推进应急平台建设。
5.1完善三防体系建设
5.1.1不断完善三防应急预案体系
系统构建三防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完善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预案;完善极端天气情况下应急预案体系,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下三防指挥、排险除险、专家支撑等具体工作要求;完善高级别应急响应启动机制。
5.1.2建立灾害调查评估机制
建立灾后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暴雨和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机制,分类评估灾害损失,明确灾害防御重点。
5.1.3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及物资储备建设
做好常态化防汛抗旱专业及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物资储备及调拨体系建设。
5.1.4提升防汛抗旱预测、预判能力
加大防汛抗旱监测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决策预判能力;完善防汛抗旱隐患排查及信息化建设;制作应急救援处置宣传培训视频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5.1.5提升极端天气情况下应急通信保障能力
研究制定区级层面应急通信保障专项预案,完善通信设备设施保障,建设极端天气情况下应急指挥预警通信系统。
5.1.6强化抢险救灾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加快开展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规划、选址和建设;完善商业应急储备物资机制,建立与不同领域、各商贸企业的物资保障应急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快捷高效的物资调拨调运模式,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
5.2应急平台系统建设
以智慧兴安平台为依托,加快应急平台系统建设,推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进一步完善盟应急指挥平台和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平台功能,提高指挥系统的先进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进一步整合各层级、各有关单位的应急资源,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场所、大型应急装备和设备、防汛抗旱远程监控点、风险源信息等基础数据库。结合公共安全监管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5G信息技术等先进科技手段,推进城市安全和应急管理领域物联网应用建设,建立兴安盟应急系统物联网应用体系,全面提升盟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5.2.1充分用好大数据
依托兴安盟大数据系统,用好用足盟政务数据管理局共享数据中心的大数据,开发建设信息系统联合展示平台,以系统整合促进业务融合。
5.2.2建立智慧化应急指挥平台
融合原应急、安监、三防、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指挥平台功能,升级建设集统一指挥、快速响应、信息共享、可视化管理于一体的智慧应急指挥平台。
5.2.3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
优化完善安全生产综合信息系统,深入推广网格化监管应用系统,改进隐患排查、执法检查模块功能,实现隐患排查、执法检查全流程、规范化网上办理,不断提升监管效率。督促企业推广应用隐患自查移动终端,引导企业和网格人员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终端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质量、数量、效率“三提升”;建设危化品行业及其他工矿商贸企业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系统,实现危险化学品、行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分级管控。
5.2.4开展区盟旗三级视频监控系统平台建设
依托区森林草原防灭火信息系统,积极建设区盟旗三级监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态势感知全域化、辅助决策智能化、指挥控制科学化;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通讯指挥系统更新升级工作,积极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专用无人机巡查监控系统建设,增强森林草原火灾“空、地、人”一体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提升森林草原防灭火智能化水平。
第6章 保障措施
6.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规定》。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统揽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同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2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领域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实施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项规划,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强化督查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6.2保障资金落实
采取国家投入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办法,积极争取国家对应急管理的投入,除中央资金重点支持外,加大地方公共财政投入,明确盟市、旗县建设资金比例和资金筹措责任,确保项目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同时多渠道筹集地方配套资金,积极引入市场机制,出台优惠政策,积极鼓励和吸引各类社会资金参与建设。建立健全资金投入机制,为应急管理各项规划的实施提供保障。
6.3落实体制机制
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优化应急管理能力体系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6.4落实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三级”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统筹推进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绩效激励和责任追究,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绩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创建考评和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之中,实行“一票否决”。按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政领导责任”这三大责任的有关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监管网格,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缺位、不错位。二是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减少企业“三违”的发生,降低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部门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6.5落实法治保障
强化依法治安,持续规范安全监管执法行为。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制度,制定实施年度执法检查计划。采用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执法方式,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和频次,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实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健全暗查暗访机制,强化过程执法,重点加强对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附件:兴安盟“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
兴安盟“十四五”应急管理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总投资(亿元) |
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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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兴安盟应急救援能力建设项目 |
1、兴安盟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建设项目:建设融合音视频调度子系统,视频会议子系统、视频联网子系统、现场应急通信子系统,防汛抗旱远程监控点,全面提升盟应急指挥技术支撑系统的科技含量和智能化水平。 2、兴安盟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新建物资储备库7座,盟中心应急物资库3000平方米,旗县市应急物资库100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按盟市、旗县二级库标准建设,购置必备物资并每年10~20%物资更新。 3、兴安盟应急救援队伍及装备建设:兴安盟各旗(县、市)、五岔沟、白狼国有林管理局各建设1支30人以上森林草原消防专业队伍;购置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防汛抗旱装备、应急执法能力装备、民政救灾物资、防疫应急物资等,定期进行更新。 4、乌兰浩特航空护林站综合救援体系建设项目:建设停机坪、取水点、救援突击队、航行保障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系统和可视化指挥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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