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科尔沁右翼中旗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4-05-23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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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盟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健全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规范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者权益,促进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等有关规定,结合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工作实际,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共同修订形成《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2024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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