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室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第三季度安全生产明查暗访的通知》(内安委办),结合自治区、兴安盟中秋、国庆期间工作安排部署及202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工作的要求,2024年9月27日至30日,旗安委办对建筑施工领域、建材领域、轻工领域等行业领域开展明查暗访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移交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企业认真落实整改,督促企业针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实现、预案五落实,在隐患问题整改期间,严格要求企业对相关问题隐患落实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稳定有序发展,同时要举一反三,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初审:吴永胜 复审:魏国东 终审:席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