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19日,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为进一步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汲取近期事故教训,严格落实近期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科右中旗应急管理局结合月度监管执法计划,组成检查组深入兴通煤矿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检查组按照逢查必宣、逢查必警、逢查必考的工作要求,向煤矿企业传达了上级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文件精神,并重点围绕煤矿自救器和矿用安全标志设施设备可靠性、安全生产资格证书、煤矿隐蔽工作面、提升运输系统、汛期安全生产和企业自查、隐患整改情况、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7项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在检查期间,随机对15名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从业人员进行了抽查考试。
检查组在反馈意见后,就进一步强化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工作要求:一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厌战侥幸心理,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二要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三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及现场管理,特别是要优化通风系统,提高瓦斯抽采效果,坚决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四要加强特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控。坚决杜绝“七假五超三瞒三不二包”“三违”行为。五要切实做好汛期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的要求。
下一步,旗应急管理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采取明查暗访和夜间突击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现场检查和执法工作力度,推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和人员培训力度,不断筑牢煤矿安全生产防线。
初审:吴永胜 复审:魏国东 终审:席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