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6月13日,根据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划转的实际,中旗应急管理局严格履行部门监管职责,确保职能划转、衔接期间煤矿监管无漏洞、盲区,依据上级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近期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了检查方案,对辖区兴通煤矿开展了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井下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等文件相关要求,重点围绕“雨季三防”和水害防治、“一通三防”及盟应急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执法七处安全评估、《加强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建议》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10项一般问题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在检查期间,检查组向兴通煤矿干部职工发放了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手册、文件袋等500余份,观摩了兴通煤矿第二届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检查组在反馈检查意见后提出工作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近期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压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二是要持续加强企业员工队伍安全教育培训,切实做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文件的宣贯工作,提高员工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三是要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对照国家和区、盟、旗工作方案要求,细化任务清单,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四是针对目前正值雨季和煤矿工作面搬家倒面期间,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雨季三防及现场安全管理,狠抓安全措施落实,确保全旗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初审:吴永胜 复审:魏国东 终审:席青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