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152222011637226P/2024-0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右中政办发〔2024〕13号
成文日期 2024-03-27 15:09:02 公文时效 有效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27 15:09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下载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建设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右中政办发〔202413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 3 27     

科右中旗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实施方案(修订)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是新一轮医改的重要举措,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推进我旗医共体建设,形成分级诊疗制度新格局,构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建设医共体为抓手,着力强基层、建机制、转模式、促健康,优化整合服务体系、改革管理体制、创新运行机制、改进服务模式,推进关口前移、资源下沉,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化管理,全面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系统连续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地区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全旗医共体建设。进一步明确目标、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实现医共体内资源科学配置,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得到有效利用,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服务模式,逐步提高县域就诊率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率,基本实现“小病不出旗、大病不出盟”,加快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新机制。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加强领导,重塑管理新体制。成立科右中旗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建立由旗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编办、发改、教育、民政、财政、人社、卫生健康、医保等部门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卫健委,统筹医共体的规划建设、投入保障、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

2.整合资源,健全运行新机制。确定旗人民医院、蒙医院为牵头单位。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20家苏木镇卫生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共计24家医疗机构为成员单位,全面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制定医共体章程等制度。医共体所属机构法人资格、单位性质、人员编制、政府投入、职责任务、原有名称、优惠政策不变。

(二)完善县域医共体运行机制

1.完善医共体外部管理体制。明确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及成员单位权责清单,制定完善科学、民主的医共体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医共体管理章程及制度,对医共体实施行政、人事、业务、财务、药品耗材、绩效等统一管理,充分履行经营管理自主权,实现统一高效管理;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及医共体成员机构要科学规范职能分工,构建权责对等、分工明确的治理体系,积极推动医共体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诊疗,形成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渠道和机制,全方位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2.完善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一是加强管理机制建设。加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对医共体的监督指导职责。医共体内通过制定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利益分配机制,明确医共体成员单位职责,医共体牵头机构原则上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苏木镇卫生院、嘎查卫生室共同参与,疾控、妇幼、监督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加入医共体。二是加强医共体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医共体建设中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作用。建立健全医共体党组织建设,成立医共体党委,在旗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医共体党委书记可由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或牵头医院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医共体总院院长可由牵头医院院长或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党委委员可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副院长和分院主要领导担任。加强医共体内医疗卫生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医共体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强化思想政治工作和医德医风建设。三是健全医共体内部管理制度。旗卫生健康委员会充分履行政府办医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监管责任,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按照科学化、精细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要求,全面加强医共体内财务和预算管理,逐步完善财务报告制度、绩效考核制度、第三方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总会计师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完善内部决策和制约机制,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加强医共体内民主监督作用,针对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实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流程和议事决策制度。医共体内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各成员单位财务单独设账。加强医共体内部审计管理,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四是完善医共体议事规则。建立健全议事决策制度,落实医共体党委领导下的总院长负责制,总院长负责定期召集成员单位负责人召开院长办公会,研究医共体业务工作和运营工作;贯彻落实医共体党委会议决议的重点工作;讨论通过拟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的方案,讨论决定职称评聘、常规晋升晋级、人员招用解聘调动,以及招生培训、一线岗位人才引进等人才工作事项;讨论决定医共体内医疗、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中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五是组建医共体运营机构。构建定位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医共体运营机制,实行医共体内行政管理、业务管理、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等统一运作,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结合实际,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的医共体管理机构成立党政办公室,落实医共体党委中心及医共体日常工作;设立运营管理部,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行政、人事、医疗、护理、康复、药学、院感、质控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医共体内医疗业务一体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药品耗材保障等工作;设立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由疾控、妇幼等专业机构派驻人员和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疾控、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等组成,负责医共体内疾病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妇幼健康、医防融合协调管理、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健康科普、健康促进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进防治管结合;设立中(蒙)医药服务部,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中(蒙)医药人员等组成,负责医共体内中(蒙)医药服务同质化、规范化管理;设立信息化服务部,由医共体内信息服务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医共体内行政办公、基本医疗、公共卫生、运营管理等信息系统日常维护,确保信息协同、共享、安全;设立医保管理部,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及成员单位医保工作人员组成,负责与医疗保障管理部门对接落实国家、自治区、兴安盟、旗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等;设立财务部,由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及成员单位财务人员组成,负责医共体成员单位的财务规划和管理,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进一步整合资源,促进一体化管理,建立完善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高效运行的管理机制。

(三)全面提升县域医共体服务能力

1.强化医疗服务能力和质量。完善医共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质量控制、绩效考核等方面工作,执行统一标准,提升医疗服务规范化水平。制定基层常见病、多发病防治指南,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强化县级医疗机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逐步实现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的同质化。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重点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疑难复杂疾病向上转诊服务,统筹管理医共体内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重点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提供接续性医疗卫生服务,并按要求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群众提供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一体化、便利化、连续性医疗服务。

2.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坚持预防为主,提高居民健康素养。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增加签约服务内涵和服务范围,将医共体内二级及以上医院专科医护团队加入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畅通和健全双向转诊机制。制定旗本级公共卫生责任清单,以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三高”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防治为突破口,探索医防结合服务新模式,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发挥好专业机构的作用,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共体的协作配合,增强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管理,推进疾病预防和连续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负总责,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完善医防协同工作机制,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做到防治服务并重,推动防病关口前移。

(四)全面提升医共体信息化能力

1.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共体内县级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技术支撑,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服务水平和政府监管水平。通过建设医共体信息化平台,优化整合旗域内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保障、综合管理等信息化系统,实现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实时传送、信息共建共享。

2.优化健康门户管理。实现旗域内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服务记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就医费用等健康信息线上实时查询,能够更快捷更方便的为群众提供服务。

3.远程医疗服务。发展远程医疗服务,以旗级医疗机构为纽带,向上与盟内、外三级医院对接,向下辐射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嘎查卫生室,覆盖旗苏木嘎查三级医疗机构,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

4.建设共享中心。建立完善远程影像中心、远程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远程病理中心、远程心电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及院前急救中心,实现旗域医共体内医疗资源共享、信息互联互通,推动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推进县域内检查检验结果区域互认。

(五)完善医共体配套支持政策

1.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医共体按各自功能定位做好紧密衔接和配合,建立责任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维护和保障基本医疗和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建立财政补助资金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机制,落实医共体内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对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等给予专项补助,保障政府指定的紧急救治、救灾、援外、重大活动医疗保障、支农、支边和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等公共服务经费。落实对中(蒙)医、妇幼保健、精神卫生、传染病等专科医疗机构的投入倾斜政策。落实苏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类事业单位财政经费定向补助政策。落实嘎查卫生室补助政策。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相关经费打包给医共体总医院统筹使用。

2.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经济杠杆作用。完善“总额打包、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打包付费机制,完善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使用考核评价机制,细化医保基金结余留用措施,切实运用医共体医保资金考核评价办法,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形成医共体内部统一利益导向。

3.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鼓励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的原则,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做好与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和财政投入等政策的衔接,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确保医共体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

4.推进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医共体内编制统筹使用,盘活旗域内卫生健康编制资源,加快推进医共体编制总量核定,在编制部门统筹管理的基础上,赋予医共体统一调配、统筹使用编制权限,建立医共体编制总量五年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医共体“编制库(池)”管理模式。在编制总量内加快推进编制备案制管理改革。医共体内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的原则,统一岗位设置,加强聘用管理。医共体要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要,建立县招乡用、乡聘村用、牵头医院轮岗派驻等人才引进、使用、管理机制。实施职称制度改革,适当提高基层医疗机构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适当放开医务人员编制限制,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职称晋升办法,实行科学评价,拓展医务人员职业发展空间。建立促进人才下沉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等自主权,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

5.推进薪酬制度改革。按照“两个允许”的要求,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建立“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落实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体现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与医共体相适应的绩效工资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

6.增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继续巩固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立优先配备使用激励机制。加强短缺药品风险监测预警,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改革医共体内部药品管理使用机制,构建一体化管理平台,以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为引领,实现用药目录衔接、采购数据共享、处方自由流动、一体化配送支付。推进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落实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利用好增加的可支配收入。

7.加强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培养。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加强基层人才培养力度,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优先用人。健全完善合格规培医师使用的政策措施,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的“两个同等对待”。加强重症医学、急救、全科、儿科、康复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8.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三明市深化医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力度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强化医改“一把手”工程组织保障,健全完善医改组织体系建设,将医改工作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和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以降药价为突破口,同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薪酬、医保支付等综合改革。加强对推广三明市医改经验的指导,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因地制宜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

(六)建立完善医共体考核评价机制

1.建立完善医保基金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医共体基金拨付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医保基金运行绩效考核机制,提升医保基金运行效率,考核结果与合理超支分担、结余留用分配及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等挂钩,进一步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可及性。

2.建立完善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不单纯考核业务量,将人员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的上下贯通等纳入医共体考核目标。引导医共体牵头医院履行责任、完善措施,主动帮扶基层,切实发挥引领作用,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合理用药等纳入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考核指标,加强医改监测,进一步促进县域医疗卫生资源有效利用,打造优质高效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人事任免、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并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进修、晋升等挂钩,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医共体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医共体建设是新一轮医改的重要举措,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最终目标是完善医疗服务体系,逐步破除行政区划、财政投入、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和障碍,让县域内所有医疗卫生机构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上下贯通,带动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全旗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坚持用改革开放的眼光和态度看待医共体建设,突破体制机制约束,提供相应的政策支撑和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医共体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县域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和推进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完善配套政策,制定任务清单,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医共体建设。

(三)明确目标责任。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将医共体建设工作与旗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相结合,根据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落实目标责任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扎实稳步推进各项工作。要将医共体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加强跟踪问效。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互联互动,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确保改革措施有效落实。

(四)建立完善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体系。旗医共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要对医共体建设情况定期调度、跟踪督责,并将检查结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医共体建设定期完成,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医共体建设成效评估。加强监测评价,确保医共体建设方向正确、取得成效。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组织开展医共体建设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凝聚社会共识,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为改革平稳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室             2024 3 27 印发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