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尔沁右翼中旗林权类不动产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右中政发〔2021〕60 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尔沁右翼中旗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 10 月 11 日
科尔沁右翼中旗林权类不动产
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林业管理和权类不动产登记(以下简称林权登记)
的衔接,加快建立我旗林业备案管理和林权登记规范化制度体
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
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
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办发
〔2020〕31 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结合我旗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兴安盟决策部署,
按照“通知”要求,积极探索我旗林权登记规范化制度建设的
方法和路径,保护林农(林权权益人)合法权益,努力构建便
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
(二)基本原则。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以人民为中心的服
务理念、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多措并举推进林权登
记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不变不换原则和林地与森林、林木一
体登记原则,即原有权机关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权
利人申请换发林权证书的,按照不动产“地木一体”登记要求
办理,单独申请森林、林木登记的,不予受理;坚持问题导向
原则,以林权登记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全方位、多角度
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平稳过渡和有效衔
接。
(三)工作目标。我旗已发放林权证书 22500 本,共计
28821 宗,面积 6443198.49 亩;通过开展林权纸质档案扫描定
格,并提取原权利属性信息及坐标信息,按照“通知”要求进
行原权利类型与不动产权利类型转换整合录入,以及面积计量
单位亩与平方米换算兼容表述等。再以转换坐标矢量化数据进
行叠加套合影像的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查清位置、四至
界线、形状、空间分布及面积,建立林权权属档案电子化数据
库、林权地籍调查数据库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业备
案管理和林权登记衔接工作,按照“边实践、边完善、边探索”
的方法探索解决我旗林权登记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及时
总结经验,建立标准统一、流程优化、便民高效、可操作的林
权备案和登记程序,为进一步完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提
供参考借鉴,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向纵深发展。
(四)调查范围。
科右中旗行政界线范围内的人工林地。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职责整合,明确分工有序衔接
1.各苏木镇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12 条、“森林法”
第 9 条、第 22 条规定,可以确定相关机构或者设置专职、兼
职人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林地承包经营、承包经营合同管理
及林地经营权流转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并制定
相关程序,负责审批、核准及备案林权类不动产相关权源资料,
规范审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
流转林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的有效性;核验国家所有或自留山
等林权类不动产权属来源,并承担林业相关工作;负责协助林
权地籍调查作业单位收集农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合同、有关证件
等信息,负责对调查初期的权籍成果进行复核确认(包括申请
登记的林地林木权属、林种、树种等),并对地籍调查成果签
署备案意见;负责组织所有权组织开展林木种植验收工作;负
责对历史遗留问题调查处理,负责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
之间发生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争议或形成初步调查意
见上报旗政府处理。
2.旗林草局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我旗林权审批、林
地承包经营及承包经营合同管理、林地经营权流转的资格审
查、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和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林地经营权的流转合同的有效性、核验国家所有或自留山等林
权类不动产权属来源、项目审核及建立风险防范制度等职能授
权给各苏木镇,并指导监督相关审批、备案等林权相关权源资
料核准程序,督导林业发展专项规划落实等工作;负责以前发
放过《林权证》内业档案的原信息确认及纸质档案电子化共享
工作;负责协助各苏木镇政府处理解决调查确权中出现的争议
纠纷。
3.旗自然资源局牵头做好本次林权地籍调查工作的招投
标等事宜,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衔接和协调,监督、监管作业
单位工作进度,组织人员对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质量及应用标
准,并指导监督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 24 条、“森林法”第 15 条规定,依据
苏木镇核准的备案合同或其他权属材料及林权地籍调查成果,
对林地和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进行统一登记
造册,颁发林权证书。
4.林地所有权组织,负责协助作业单位开展林权地籍调
查,监督相邻权利人确认宗地单元及界线等,并对权籍调查签
署认定意见,配合苏木镇及旗级有关单位开展林权纠纷调处及
林木种植验收等工作。
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相应职责,
建立工作协同机制,加强配合协作,主动作为,及时研究解决
林权地籍补充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次工作顺
利开展。
(二)全面开启林权纸质档案电子化工作,夯实林业管理
与登记工作基础
1.纸质档案电子化。旗林草局会同不动产登记中心通过
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尽快开展存量数据整合,将纸质资料归集
整理、进行影像扫描形成电子介质存储档案。
2.通过提取录入转换形成数字化档案。按照原纸质档案
格式提取录入档案内林地所有权人、林地使用权人、林木所有
权人、林木使用权人、坐落、面积、四至四邻、坐标等信息,
补建原林权数字化档案,并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原权利类型
与不动产权利类型的转换,整合会交至不动产登记档案系统。
对数据内容缺失、格式不符的或非因技术精度原因造成的权利
交叉、地类重叠,在数据库中备注。旗林草局提交的档案全部
列入整合范围,包括纸质档案资料和电子台账。
3.在转换数字化档案的过渡期,旗林草局会同不动产登
记中心建立内部协调办理机制,按照受理一宗、调取整合一宗、
共享一宗的方式保障林权登记的正常办理,不得要求当事人自
行提取原林权登记资料。
(三)完善调查组织形式以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
建立健全“图属一致”的精细化管理模式
1.完善权籍调查组织形式。制定“林权地籍调查技术方
案(试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和委托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双轨
并行的办法,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并将成果会交至不动产权籍数
据库。
2.创新方式开展林权地籍调查。对于原林权登记档案只
有图形、无法比对核查所标识坐标点、无法矢量数据转换导入、
纸质图件无法转绘录入、档案图件缺失、界址不清无法确定位
置的,按照“内查为主,外查为辅”的思路以其大致所在地理
位置在影像图上绘制边界,如已有林权登记附图图形完全能够
套合的,各苏木镇组织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依图辨别或现场实
地勘查的方式明确四至界线调查;对于不能套合、界址发生变
化的需重新测量。
3.各苏木镇、旗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图属一致”的精
细化管理模式,探索地类冲突的登记办法。按照“图属一致”
的要求,编制一套适合林权登记的地籍调查技术方案,将林权
登记宗地图与生态红线图、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图(“二调”“三
调”成果)、承包经营权发证库等叠加比对,按照问题类别上
报旗政府,妥善化解争议,确保实现“登记一张图”。
(四)有序衔接林业备案管理和林权登记程序
1.制定“林业备案管理和林权登记程序(试行)”开启我
旗林业备案管理和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化建设。
2.旗林草局依法颁发的林权证书继续有效,不变不换。
权利人申请换发林权证书的,按照我旗林业备案管理和林权登
记程序的要求办理。单独申请森林、林木登记的,不予受理。
3.对原林权证存在的纠纷及历史遗留问题,建立以旗政
府牵头,旗自然资源局组织,旗林草局配合、各苏木镇共同参
与的纠纷处理工作机制,对因林权类纠纷或林权登记历史遗留
问题共同研究,妥善予以解决。
4.通过“图属一致”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探索解决原“重
错漏”等登记错误问题,对确需补缺补漏的,按照不动产统一
登记要求补缺补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自然资源局、林草局和各苏木镇
要高度重视此次林权调查确权工作,强化责任,成立相应领导
机构,安排专人,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完善制度确保工作统
筹推进。
(二)落实资金及后勤、人员保障。根据《不动产登记暂
行条例》和“通知”要求,确保林权登记工作顺利开展,取得
实效,为保障我旗林农合法权益及流转、融资的正常运行,将
每年的补充权籍调查及林权登记数据整合政府购买服务经费
列入当年的旗财政预算,包括落实项目预算 671.04 万和项目
预算百分之 5的组织实施经费。
(三)做好宣传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途径,全
面准确宣传我旗林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展与成效,
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旗自然资源局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
登记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林权登记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附件:1.科尔沁右翼中旗林业管理与林权登记衔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科右中旗林权地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3.科尔沁右翼中旗林业管理备案和林权登记程序
(试行)
附件 1
科尔沁右翼中旗林业管理与林权登记
衔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海英 旗委副书记、代旗长
副组长:李景光 旗政府副旗长
王 猛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陈宝华 旗政府办副主任
杭金贵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包呼格吉乐图 旗林草局局长
张 林 旗财政局局长
赵 忠 旗农村牧区经营服务中心主任
代永生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陈 丹 巴彦呼舒镇代镇长
乌云毕力格 高力板镇代镇长
布 和 吐列毛杜镇代镇长
吴富贵 杜尔基镇代镇长
王晓光 巴仁哲里木镇代镇长
王彩霞 好腰苏木镇代镇长
邬春红 额木庭高勒苏木代苏木达
徐 天 新佳木苏木代苏木达
赵萨如拉 代钦塔拉苏木代苏木达
包 成 巴彦淖尔苏木代苏木达
赵 健 巴彦茫哈苏木代苏木达
庆格勒 哈日诺尔苏木代苏木达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杭金贵兼任,副主任由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代永生兼任。办公室成员为斯日古楞(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主
任);满达(旗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股长);斯琴(旗自然资
源局全民所有者权益股股长);白奇勇(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副
主任)。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美丽乡村建设三年
规划方案》的通知
右中政发〔2021〕61 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规划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 年 10 月 9 日
科右中旗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规划方案
(2022—2024 年)
为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屯规划,改造空心村落,
撤并小型村落,有序引导中心村发展,注重保护传统村落和乡
村特色风貌,重构嘎查村体系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旗美丽乡村
建设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脱贫
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把美丽乡村建设与产业发
展、农民增收和民生改善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以点带面、稳步
推进,争取“镇镇有特色、村村有美景”,建成设施配套、环
境优美、生态良好“宜居、宜游”的美丽乡村。
二、整体目标
力争在 3年的时间内,以发展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
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立足村情实际,因地制宜、
突出重点、整村推进,力争使各嘎查在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
容村貌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上取
得新成绩,逐步使“美丽乡村”建设转入常态化。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建设“美丽乡村”,要立
足经济社会发展基础,顺应发展变化趋势,要突显生态文明,
保护生态环境,注意挖掘文化内涵,展现乡村特色。
(二)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建设“美丽乡村”,要把
落实好、维护好、发展好农牧民的最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立
足解决“三农”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准当地主导产业发展的制
约因素,财政资金着力支持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助
力优势特色农牧业高效发展。
(三)坚持长效推进、巩固提升。建设“美丽乡村”,要整
合各方资源和集中社会力量,建立可持续的长效推进工作机
制,促进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协同协作的良好局面。
四、实施步骤
2022—2024 年,共实施美丽项目 13 个,总投资 4856.40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资金 4354.65 万元、筹资 501.75 万元。
(一)2022 年项目实施计划
共实施 5 个项目,总投资 1720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1545
万元、筹资 175 万元。
1.巴彦呼舒镇乌逊嘎查:村容村貌项目,新建水泥路 1
公里、路灯 150 盏、院墙 3000 米、嘎查标志性门 1 座、村内
美化 2 万平方米、砼压花地面 8550 平方米。概算投资总额为
395 万,其中:财政奖补 350 万、自筹资金 45 万元。
2.代钦塔拉苏木代钦塔拉嘎查:村容村貌项目,嘎查活
动室翻新 300 平米,北好老艾里屯内水泥路 3.5 公里,王府风
格特色院墙改造 5000 米,与院墙统一风格房屋粉刷 214 户、
3.7 万平方米。概算投资总额为 395 万,其中:财政奖补资金
355 万元、筹资筹劳资金 40 万元。
3.额木庭高勒苏木巴彦敖包嘎查:建设水渠护坡 2000
延长米(高 3米)、入口景观改造、村内美化工程,新建文化
活动广场 3000 平方米。共计投资 330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资金 300 万元、自筹资金 30 万元。
4.高力板镇花道卜嘎查:村容村貌项目,修建水泥路 3300
米、路灯 90 盏;村内院墙 4800 米;垃圾收集点 2 处。概算投
资总额为 300 万,其中:财政奖补 270 万、自筹资金 30 万元。
5.高力板镇道兰毛杜嘎查:修建嘎查内水泥路 4公里(丁
克屯 2 公里、白音塔拉艾里 2 公里)、登高屯修建围墙 4800 米。
概算投资总额为 300 万,其中,财政奖补 270 万、自筹资金
30 万元。
(二)2023 年项目实施计划
共实施 4 个项目,总投资 1582.4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1412.65 万元、筹资 169.75 万元。
1.巴彦茫哈苏木哈吐布其嘎查:村容村貌项目,院墙改
造 10200 延长米、新建水泥路 4.3 公里。项目概算总投资 397.6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357.85 万元、自筹资金 39.75 万元。
2.好腰苏木镇花灯嘎查:村内路边绿化 9000 棵绿化树、
亮化太阳能路灯 112 盏、美化街巷硬化 2 公里、村内小型水利
设施建设新建农渠 10 公里。概算投资总额为 394.8 万元,其
中:财政奖补 354.8 万元、自筹资金 40 万元。
3.巴彦呼舒镇西日道卜嘎查:村容村貌项目,亮化太阳
能路灯 260 盏、绿化村内路边绿化 4000 棵绿化树、美化街巷
硬化 2 公里。概算投资总额为 395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350
万元、自筹资金 45 万元。
4.巴彦呼舒镇哈日道卜嘎查:村容村貌项目,院墙改造
6000 米、街巷硬化 6000 平方米、休闲铺地 3000 平方米、村
内水泥路3500米,村内路两侧和广场显著位置摆放精神文明的
造型和雕塑 10 处。概算投资总额为 395 万元,其中:财政奖
补 350 万元、自筹资金 45 万元。
(三)2024 年项目实施计划
共实施 4 个项目,总投资 1554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1397
万元、筹资 157 万元。
1.好腰苏木镇召沙嘎查:村屯路边绿化 2000 棵绿化树、
美化街巷硬化 4.5 公里、砼压花地面 3300 平方米、文化活动
场所建设新建 1000 ㎡文化广场 2 处。概算投资总额为 390 万
元,其中:财政奖补 350 万元、自筹资金 40 万元。
2.好腰苏木镇呼热嘎查:绿化道路两侧栽植柳树 6000
株、砼压花地面 6600 平方米、亮化安装路灯 100 盏、村内小
型水利设施建设新建水渠 9.5 公里、农畜产品公共服务设施新
建肉牛改良点 1 处。概算投资总额为 395 万元,其中:财政奖
补 355 万元、自筹资金 40 万元。
3.额木庭高勒苏木兴隆屯嘎查:兴隆屯嘎查西侧大额木
特河流域建设一座便民桥(高为 2.5 米、宽为 4 米、长为 25
米),新建自来水厂 1 处,街巷硬化 3 公里。概算总投资 380
万元,其中:财政奖补 342 万元、自筹资金 38 万元。
4.巴仁哲里木镇哲里木嘎查: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及附属
设施 2000 平方米。概算投资总额为 389 万元,其中:财政奖
补 350 万元、自筹资金 39 万元。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规划先行,统筹协调推进。建设功能完善,环
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
有关苏木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做好规划工作,明确美丽
乡村建设的思路、目标和工作措施。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
播、网络等主流媒体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
动,总结宣传先进典型、形成全社会关心、农牧民向往的美丽
乡村建设良好氛围。
(三)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建立职责清晰、执
行有力的美丽乡村领导体制,做到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实施、
验收、管护的整个过程中“事事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四)严格管理,阳光操作。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对农
牧民筹资筹劳开展的财政奖补项目的奖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
得截留、挪作他用。民主议事、筹资筹劳、招标议标等全过程
实行公示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项目建设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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