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A
右中政督字〔2024〕3号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对盟政协第十届三次会议第0018号提案的答复
吴建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乌兰浩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旗图什业图王府餐饮有限公司、科右中旗佳鸿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科右中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蒙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合同要求缴纳第二期土地出让金共计3998.16万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欠款企业(图什业图王府餐饮有限公司、科右中旗佳鸿粮油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科右中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内蒙古蒙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科右中旗鑫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两笔近期欠缴出让金下达两次催缴通知书,并组织约谈相关负责人进行催缴,下一步,联合税务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八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兴安盟新建商品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建联发〔2023〕27号)将房地产项目纳入新建商品现房销售试点项目,房地产项目用地履行挂牌程序时按总出让金的20%缴纳竞买保证金,剩余80%的出让金可在一年内缴清,减轻房地产企业资金压力。
2021年7月开始,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包括划拨及其他供应方式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因此,在签订《履行协议》时,税务部门共同签订,监管开发企业从监管账户中提取资金后及时补缴出让金。
感谢您对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的关注!
单位负责人签章:
承 办 人 姓 名:陈玲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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