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右中政发〔2021〕22 号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科右中旗退耕还林突出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
彻落实。
2021 年 5 月 21 日
科右中旗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退耕还林突出问题整改要求,为强
化中央强农惠农和林业生态建设政策的落实,巩固前一轮退耕
还林成果,推进新一轮退耕还林顺利实施,全面落实国务院督
查组整改意见,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
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在考察内蒙
古时的讲话精神,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
照国务院督查组反馈意见,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坚决整
治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退耕还林政策落
到实处,促进农牧民增收,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工作。
二、基本原则
加强对退耕还林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不作为、不担当及违法
违规违纪问题的整治力度,着眼长远,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健全和完善退耕还林相关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从根本上保障
惠民政策的落实。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结合起
来,强化问题整改,严肃执纪问责。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
用,及时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形成推动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按照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通过开展专项
整治工作,推进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推进退耕还林资金规范管
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退耕还林工程管理,完善退
耕还林政策措施,探索建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长效机制;坚决
整治和查处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纠
正退耕还林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四、整治内容
科右中旗退耕还林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包括国务院督查组
反馈信息、政策执行、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等方面内容。
(一)国务院督查组反馈信息。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
苏木镇退耕还林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是否按照相关政策及补助
标准发放农牧民退耕还林补助,是否按照退耕还林项目要求采
取防护措施,成活率是否检查验收通过等问题。
(二)政策执行。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
兴安盟退耕还林相关文件,主要内容包括新一轮退耕还林是否
按计划完成任务,重大政策是否经过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退耕地块是否落实,退耕还林是否尊重农民意愿、是否与农民
签订了退耕还林合同,是否存在承包大户侵害退耕农民利益问
题,退耕还林林地的林权证是否按规定发放等。
(三)资金使用。重点检查退耕还林项目实施以来的退耕
还林工程资金使用情况。主要包括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
取、截留侵占、贪污私分、挥霍浪费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
对农牧民的直接补助是否及时足额发放,以及种苗造林费是否
按规定使用等。
(四)工程管理。重点检查新一轮退耕还林成活率及保存
率是否达到要求、档案管理是否规范,前一轮退耕还林保存率
是否达到要求,还生态林是否得到有效管护、还经济林收益是
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出现毁林复垦现象等。
五、时间安排
按照国务院督查组统一安排部署,我旗退耕还林突出问题
整改工作时间安排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至 2021 年 7 月 20 日,
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 年 5 月 23 日前完成)组
织召开全旗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国务院督查组反馈问题,统一
思想认识,部署开展针对退耕还林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
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开
展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分年度按照计划和资金安排情况,从
任务申报审批、计划下达、合同签订、工程造林、检查验收、
公示、资金拨付(发放)使用等环节,逐项对照本方案所要求
的整治内容开展自查。对排查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凡能立
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立即纠正有困难的,要制定详细整改
和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期进行整改,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形
成自查报告,并于 6月 15 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报送旗林草
局。
第三阶段:整改纠正阶段(2021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针
对排查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找出问题根源,提出整改意见,上
报旗林草局,再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要求对存在问题认真
开展整改纠正工作。
第四阶段:规范完善阶段(2021 年 7 月 20 日前完成)根
据上级主管部门对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整改纠正要求,深入
分析原因,找准政策落实和资金项目管理中的风险点,落实整
改措施,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范资金项目管
理风险和工程防范风险。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退耕还林突出
问题整改工作,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保障,是维护农民
群众利益的重要途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措施,
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党和政府的形
象,各苏木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
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
领导具体抓。
(二)坚持问题导向,严肃执纪问责。对自查自纠发现的
问题,旗林草局要强化整改;对侵害林农利益的案件,要及时
上报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对落实政策不力、存在突出问题的单
位或个人,采取约淡、通报、批评等措施,严肃追责;对涉及
违法犯罪的,按有关程序移交处理。对系统性、典型的重大问
题,将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并抄送各有关苏木镇人民政府
和纪检部门。
(三)拓宽线索渠道,强化群众监督。旗林草局公布举报
电 话 和 邮 箱 ( 举 报 电 话 : 0482-4126017, 邮 箱 :
zqlcjbgs@163.com),受理全旗有关退耕还林案件的举报。各苏 木镇也要在本辖区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受理本辖区的
群众举报。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典
型经验,曝光典型案例。要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机制,实
行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要严格执行信访
举报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认真收集整理,按时上报材料。各地、各部门要及
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总结提炼好的经验
和做法,及时上报旗林草局。按照所列问题清单进行整改,并
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报告应当包括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内容)材料,于 2021 年 7
月 20日前报送至旗人民政府,同时报送旗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