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新开办食品生产许可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三)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四)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二)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
(二)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食品生产者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
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他办理事项:
(一)预先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服务指南
(一)预先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注明生产加工所申请的食品品种;
(二)办理相关部门出具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
(三)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申报材料目录清单》中的内容准备相应材料,自行在网上进行填报(网址:https://zwfw.nmg.gov.cn),待材料初审,材料初审不符合要求的,将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证,符合要求的告知申请人现场审查时间,材料初审符合要求并受理,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通过后,经审批进行制证,制证完成向申请人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及明细表。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监督管理机构:科右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理地点:科右中旗政务服务局2楼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
咨询电话:0482-4128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