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
现将《科右中旗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月日
科右中旗促进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脱贫人口和脱贫地区增收的重要指示、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防范化解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收入下降风险,多措并举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结合我旗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对2022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3年收入下降户、2023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4年预计收入下降户、2023年度收入下降脱贫户、2024年二季度集中排查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收入有下降风险脱贫户,落实产业帮扶、就业帮扶、政策兜底、结对帮扶等各项措施,落实好到户到人帮扶政策,持续稳定增收。
二、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综合研判(6月10日前完成)
各苏木镇结合二季度防止返贫监测集中排查工作,对2022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3年收入下降户、2023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4年预计收入下降户、2023年度收入下降脱贫户、2024年二季度集中排查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收入有下降风险脱贫户的健康状况、务工就业、种植养殖规模、农畜产品销售、政策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2024年度收入和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综合分析研判。
(二)包联到户,开展帮扶(6月27日前完成包联到户,7月1日前制定帮扶计划)
对2022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3年收入下降户、2023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4年预计收入下降户、2023年度收入下降脱贫户、2024年二季度集中排查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收入有下降风险脱贫户,采取旗级领导包苏木镇,苏木镇领导包嘎查,嘎查“两委”、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单位干部包户的方式,逐户分析原因,制定帮扶计划,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杜绝出现连续两年收入下降情况。
(三)分类施策,确保增收(7月3日前所有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帮扶需求的,落实好到户产业帮扶政策,一户一策精准帮扶。鼓励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针对弱半劳动力的,积极发展庭院经济等项目,落实公益性岗位,支持龙头企业建立好联农带农机制,带动稳定增收。针对无劳动能力,采取兜底性保障措施,利用好嘎查集体资产经营性收益,提高保障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生产经营性收入
1.种植业方面。针对整户无劳动能力或因丧失劳动能力常年将土地低价外包户,通过耕、种、防、收的全过程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推动财产性收入向经营性收入转变,稳步提高种植业收入。对于参与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的脱贫人口,按照《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增收实施方案》落实相应补贴。
2.养殖业方面。为转变传统养殖观念,优化牲畜品种,提高牲畜养殖效益,针对脱贫人口中的养殖户,通过人工授精、胚胎移植、劣畜换优畜等方式进行品种改良,对实施品种改良的脱贫人口给予畜牧改良奖补政策支持,按照《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增收实施方案》落实相应补贴。
3.庭院经济方面。充分利用脱贫户房前屋后院落,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结合乡村庭院经济“百乡千村万院”建设行动,支持脱贫户发展以小种植、小养殖、小文旅、小手工、小电商、小作坊等短平快“六小”增收产业,增强脱贫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拓展庭院经济增值增效空间,按照《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增收实施方案》落实相应补贴。
4.农产品销售方面。对2022年收入位于后20%户中且2023年收入下降户、2023年收入位于后20%户、2023年度收入下降脱贫户、2024年二季度集中排查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收入有下降风险脱贫户由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帮助销售农副产品,拓宽增收渠道。针对牛羊市场价格走低,采取牲畜出栏奖补等措施,解决养殖户惜售问题,出栏1只羊补助50元、出栏1头牛补助200元,每户补助上限不超过1000元。
(二)增加工资性收入
1.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增加收入。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荒山荒坡治理低产林改造和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通过实施“以工代赈”,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就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加脱贫户收入。
2.继续开发公益性岗位。合理开发保洁员、道路维护员、防火护林员、公共安全管理员、公用设施和资产管理员、巡查值守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弱劳动能力的监测人口和收入下滑明显的脱贫人口就业。
(三)稳住转移性收入
落实好惠农补贴、兜底保障等政策,开展惠农补贴兜底保障等政策落实“回头看”,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到达脱贫户手中,确保各项政策不降低不减弱,持续发挥作用。延续好脱贫攻坚期对无劳动力家庭支持政策,利用好嘎查集体资产经营收益,提高保障水平,确保收入稳定,不出现收入下降现象。
(四)提升财产性收入
进一步探索嘎查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有效途径,支持采取自建、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休闲农牧业、餐饮民宿等新业态,持续增加财产性收入。盘活用好农村资产,强化土地流转,加大高标准农田、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工程建设,提高土地流转收益。
四、保障措施
(一)用活用好金融支持政策。及时对有意愿、符合贷款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提供资金支持。鼓励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用小额信贷资金发展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鼓励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用小额信贷资金购买农机具、建钢架大棚、建简易生产经营用房等,租赁给合作社、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进行生产经营,增加财产性收入;鼓励支持购买自然灾害、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等方面的农牧业产业保险,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产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二)加强就业培训指导。结合脱贫人口培训意愿和产业市场需求,积极打造适应农牧区发展,满足脱贫人口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的精品培训项目,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同时,紧跟市场用工需求,调整优化培训项目,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落实就业支持政策。通过二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排查外出务工脱贫劳动力底数。支持脱贫人口积极外出务工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及时将稳岗补贴、交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对龙头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等各类经营主体,落实吸纳就业补贴政策。
(四)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嘎查集体资产经营收益资金等统筹使用力度,坚持将65%的财政衔接资金用于发展产业,对促进脱贫人口增收项目给予优先支持,确保脱贫群众增收资金保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促进脱贫户和监测户的持续稳定增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力抓手,是推进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各苏木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人民至上”,树牢底线思维,切实把各项增收举措落实落细。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苏木镇党委政府要组织、落实具体增收措施;各嘎查要承担日常监测和帮扶责任。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苏木镇统筹利用二季度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集中排查结果,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各类人群排查、帮扶计划制定和增收措施落实等工作,并于73,上报2023年度收入已下降脱贫户和2024年二季度集中排查新纳入的监测对象、收入有下降风险的脱贫户落实增收措施情况。
附件:旗级领导联系苏木镇情况一览表
附件
旗级领导联系苏木镇情况一览表
序号 |
苏木镇 |
第一责任人 |
责任人 |
1 |
巴彦呼舒镇 |
陈庆华 |
李景光、尹晓明 |
2 |
高力板镇 |
蒋北平 |
赵连喜 |
3 |
吐列毛杜镇 |
巴特尔 |
哈斯 |
4 |
杜尔基镇 |
佟红岩 |
李洪玉 |
5 |
巴仁哲里木镇 |
青格乐图 |
张金双 |
6 |
好腰苏木镇 |
常连壮 |
屈瑞年 |
7 |
额木庭高勒苏木 |
王佳骥 |
李大全 |
8 |
新佳木苏木 |
白建华 |
|
9 |
代钦塔拉苏木 |
冯建忠 |
王凤恩 |
10 |
巴彦淖尔苏木 |
崔银龙 |
王胜刚 |
11 |
巴彦茫哈苏木 |
满都拉 |
|
12 |
哈日诺尔苏木 |
佟庆春 |
王立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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