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现将《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持续
稳定增收实施方案
为不断夯实广大农牧民群众稳定增收基础,持续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提升农牧民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实现脱贫人口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民收入增速,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全区农民收入增速目标,让农民腰包越来越鼓、日子越过越红火。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科右中旗委政府关于农牧民增收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提升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举措实际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为重点,紧紧围绕实现“两个高于”目标,着力挖掘收入增长潜力,稳住收入增长势头,确保农牧民群众持续较快增长,多措并举推动农牧民群众收入实现持续较快增长,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庭院经济特色化示范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把握发展庭院经济的基础和条件,在适宜地方着力推进高质量庭院经济。从实际出发,突出乡土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探索发展多种类型庭院经济。立足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顺应产业发展规律,创新经营方式,强化庭院经济经营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分工协作和利益联结,增强庭院经济发展活力,提高庭院经济市场竞争力。同时强化科学论证、注重典型引路,合理确定发展模式和目标。2024年,全旗庭院经济项目要覆盖农牧户1万户以上,打造庭院经济示范村17个以上。
支持方向:庭院特色种植方面重点支持可与大田作物实现差异化、互补性发展的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项目;庭院特色养殖方面重点支持农牧户庭院内人畜分离项目、牲畜品种改良等;庭院特色手工方面重点支持立足乡村特色资源、产品具有鲜明特点且市场初具规模的特色手工艺品制造项目;特色休闲旅游方面重点支持可与休闲农业、民宿旅游等业态融合发展、功能多样的项目;庭院生产生活服务方面重点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代耕代种等社会化服务项目。
组织实施:按照“户申请、嘎查申报、苏木镇审核、旗审批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由乡村振兴局负责监督指导,各苏木镇人民政府作为实施主体监督指导各嘎查落实庭院经济项目。户申请:农牧户根据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目录,选择庭院经济实施项目。嘎查申报:嘎查根据农牧户申请情况形成嘎查村庭院经济项目发展项目计划表,履行相关公示公开程序后,统一报送至苏木镇审核。苏木镇审核:苏木镇结合各嘎查上报信息,汇总形成全苏木镇庭院经济特色化示范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经苏木镇党委会议审核通过后,通过旗乡村振兴局报政府进行审批。旗审批:旗政府接到苏木镇上报实施方案后,及时召开会议对各苏木镇庭院经济特色化示范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进行审批。项目审批通过后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将项目奖补资金预拨至苏木镇。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衔接资金及京蒙东西部协作资金。
项目安排: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2024年4月前各苏木镇完成项目申报及审批,5月—8月为项目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验收移交,并完成庭院经济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政策措施:按照庭院经济项目奖补标准,对积极实施庭院经济建设项目的农牧户,按照“先建后补”方式进行差异化补助,项目奖补设置差异化补助标准,根据农牧户自主选择的庭院经济建设内容及规模,参照《科右中旗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目录》规定计算奖补金额(奖补目录之外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安排补助),监测户每户补助上限5000元、脱贫户每户补助上限4500元,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上限3600元;农家乐、民宿类等乡村旅游项目,在充分征求发展农户意愿基础上,由旗乡村振兴局牵头设计,农户按照设计方案建设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建设面积进行补贴,一般户最高补贴10万元,脱贫户(监测户)最高补贴12万元。各苏木镇要把发展高质量庭院经济作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持续增加收入来源的重要抓手,通过培育市场主体带动,着力消灭庭院经济空白户和闲置户,优先支持有条件的嘎查整村推进庭院经济项目建设,加快打造“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相关表格附件1.1—1.4)
(二)推进荒山荒坡区域化生态治理
按照“风光互补发电、提蓄结合供水、林药草复合种植”的节水林草发展模式推进经济林项目建设,并依托节水灌溉工程探索打造以水为核心、以流域为单元的山水林田村综合治理乡村振兴示范区,鼓励通过“以工代赈+确权到户”方式激发群众参与项目建设积极性,持续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路径。2024年,全旗建设经济林(草)不低于5000亩,节水灌溉工程辐射坡耕地不低于1万亩,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带动农户不少于3200户。
支持方向:节水灌溉基础设施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因地制宜建设节水灌溉工程。经济林(草)建设类型方面,重点支持林药、林草间作种植模式,经济林品种选择方面支持樟子松嫁接红松、山杏嫁接大扁杏、大榛子、文冠果等干果类经济林。
组织实施:做实项目前期手续,各苏木镇对辖区内具备实施经济林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全面排查,将计划实施项目信息报送旗政府。旗政府组织相关行业部门人员对苏木镇计划实施项目地块逐个进行踏查论证,对符合建设条件的,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组织相关部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发改、林草、水利、乡村振兴等部门积极申报整合项目,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政策措施:衔接资金、京蒙资金优先支持风光发电、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林草部门和发改部门资金优先支持造林、管护项目。鼓励在经济林建设的整地、挖坑、植树、管护各个环节通过以工代赈方式吸纳群众就近就业,优先支持有劳动能力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项目建设。
(三)推进市场主体精准化培育提升
鼓励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强化对联农带农效益较好市场主体政策支持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市场主体带动农户共同发展的积极性,实现市场主体增效和农牧民增收。2024年,全旗扶持市场主体5家以上。
支持方向:旗乡村振兴局、旗委组织部选定具备良好联农带农能力的企业、合作社、晓景计划致富带头人,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各类经营主体与农牧户通过吸纳就业、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保护价收购、培训等多种方式建立联农带农机制,最终根据利益联结方式对企业进行奖补。
项目安排: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2024年6月前各苏木镇完成申报及审批,7月—11月为项目实施阶段,12月底前完成验收移交,并完成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组织实施:市场主体向苏木镇自主申报,苏木镇对有联农带农能力和意愿的市场主体运营情况、资产总量等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旗乡村振兴局、旗委组织部审核并通过旗农村牧区领导小组审议,审议通过后确定最终市场主体名单及相应政策扶持额度。
政策措施:利益联结机制重点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进行带动帮扶,在此基础上,有序带动其他农户发展。一方面要在考核细则中明确带动方式及目标任务,同时注明对带头人的奖补政策,在符合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的前提下,做到农户与企业的互利双赢,另一方面,在考核细则中也要明确带头人未能达到预期效益时采取的措施。项目由旗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负责具体实施,制定量化考核标准,明确联农带农任务、发挥带头作用,对目标任务达标,主体带动效益好的企业、合作社、晓景计划带头人等经营主体,以奖补形式进行扶持。
(四)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综合服务
按照“全要素供给、全过程服务”的工作思路,加快构建“龙头企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户”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持续健全农资供应、田间管理、收储销售全过程服务链条,着力解决小农户种地规模小、成本高、效益低、抗风险能力差等问题,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效益,促进更多农民从低效农业生产中解放出来,推动群众收入由财产性收入向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转变。2024年,全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带动农户不少于9500户,其中整户无劳动能力户1250户,覆盖耕地47万亩左右。
支持方向:支持中阳农业等龙头企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生产原料、金融服务以及种植业技术的全程指导。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与龙头企业合作,为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的全程农机作业服务。采取奖补等方式支持无劳动能力、弱劳动能力农户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
项目安排:项目覆盖全旗12个苏木镇173个嘎查。2024年4月前各苏木镇完成项目申报及审批,5月—8月为项目实施阶段,9月底前完成验收移交,并完成代耕代种奖补资金发放工作。
组织实施:组织签订合同,各苏木镇要组织好龙头企业、农机合作社和农户三方对接工作,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区域内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能力,推进社会化服务工作。结合我旗主导产业基础和乡土特色,围绕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等农产品生产,支持农牧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依托企业、合作社、能人大户等代耕代种经营主体为无劳动能力的农牧户实施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
各苏木镇、嘎查选择代耕代种主体时要选择具备良好经营能力,信誉好的企业、合作社,要有营业执照且处于正常经营状态,要对经营主体进行事前检查,存在隐患的企业、合作社、大户不得纳入;做好群众动员工作,提前采集好本辖区无劳动力户信息、耕作条件以及代耕代种主体;各苏木镇在采集项目户意愿时做好与农经部门对接,确保项目受益户与农经部门社会化服务受益户不重复享受政策;各苏木镇监督指导嘎查按照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项目目标任务,与代耕代种主体签订完善合同协议,包括代耕代种户、面积、期限及服务时间节点、作物品种、服务内容(代耕、代种、代收、代销)等,明晰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强化联农带农机制;旗政府根据各苏木镇、嘎查目标任务,将补贴资金预拨至各苏木镇财政所,苏木镇人民政府按照项目验收情况直补到户。(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综合服务相关表格附件2.1—2.2)
(五)推进牧业生产专业化转型升级
按照“品种改良+舍饲养殖”方向推动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健全完善“龙头企业+示范户+养殖户”产业发展模式,强化各环节利益联结,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高牲畜养殖效益,防止草原超载过牧。2024年,全旗培育牲畜养殖示范户不低于340户,打造牲畜养殖示范村不低于5个。
支持方向:各苏木镇组织辖区内成熟的养殖示范户,负责所在嘎查舍饲养殖、牲畜改良的技术指导与服务推广,并逐步把养殖示范户培育成牲畜品种改良示范员、疫病防治员、舍饲养殖技术推广员。
组织实施:认定牲畜养殖示范户。按照“户申请、嘎查推荐、苏木镇审核、旗审定、盟备案”流程开展牲畜养殖示范户认定工作。其中,户申请:养殖户按照自愿原则向嘎查提请申请。嘎查推荐: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选择示范户并向苏木镇人民政府进行推荐,原则上每个嘎查村推荐示范户数量不能超过2户,拟推荐示范户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包括养殖经验不能低于3年,有开展全年舍饲养殖意愿,家庭成员中有45岁以下的劳动能力,牛存栏数量不能低于50头,羊存栏数量不能低于200只。苏木镇审核:各苏木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逐一核实各嘎查上报示范户信息,确认无误后召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旗人民政府。旗审定:旗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苏木镇上报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由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议,审议通过后报送至盟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备案。
政策措施:对全旗范围内认定的牲畜养殖示范户,可免费参加盟、旗行业部门组织的养殖技术培训班和外出考察学习。对认定的牲畜养殖示范户或实施品种改良的其他农牧户给予牲畜改良差异化奖补政策支持。奖补政策详见庭院经济奖补目录,奖补资金由各级衔接资金及京蒙资金中列支,奖补上限3万元,舍饲养殖示范户与非示范户品种改良单独计算奖补限额,不纳入庭院经济奖补上限额度内。
(六)推进就业渠道多元化拓展畅通
按照“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要求推进稳岗就业,稳定脱贫人口外出务工就业帮扶政策,加大就近就业岗位开发力度,强化实用技能专业培训,推动更多农牧民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2024年,除公益性岗位外,全旗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人数要达到1550人。
支持方向:以稳岗补贴、交通补贴等为抓手,支持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积极外出务工就业。依托农业生产社会化综合服务工程最大程度挖掘和释放劳动力潜力,支持富余劳动力通过参与荒山荒坡区域化生态治理、市场主体精准化培育提升,推广以工代赈项目等工程实现就业,逐步提高务工群众就近就业人员比例。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农牧民劳动技能水平和创业就业能力。
组织实施:加强就业帮扶政策宣传。各苏木镇组织嘎查“两委”和驻村工作队通过微信、入户等方式开展就业帮扶政策宣讲,确保各类政策宣传到位。强化就近就业引导,对有就业意愿就业能力的农牧民,引导通过以工代赈工程项目等就近就业。组织开展劳务技能培训。围绕其他方面增收项目,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牲畜养殖、庭院经济发展培训班,提高农牧民就业技能。
政策措施:对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政策措施。对年度内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且能够提供劳务合同(就业协议)和工资证明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给予一次性的交通补贴和务工补贴。对通过发展庭院经济、参与经济林项目建设、市场主体带动、发展牲畜品种改良进行就业的农牧民,分别参照各类项目政策措施给予政策支持。
三、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坚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来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全面加强统筹协调,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推进措施和工作时限,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对中央及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京蒙协作资金、涉农涉牧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既要保证资金投入,又要保证项目高效,达到增收效益最大化。
(三)强化督查考核。把农牧民增收工程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加强日常调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附件:1.1.科右中旗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奖补目录
1.2.科右中旗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意愿表
1.3.科右中旗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验收表
1.4.科右中旗2024年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统计表
2.1.2024年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明细表
2.2.2024年代耕代种社会化服务项目农作物作业补
贴标准明细表
3.1.科右中旗2024年品种改良明细表
3.2.科右中旗2024年品种改良户验收表
3.3.科右中旗2024年种公羊购置补贴明细表
办发14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2024年促进农牧民持续稳定增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附件.xlsx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室
2024年3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