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科右中旗政府门户网站(科尔沁右翼中旗人民政府-首页 http://www.kyz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右中旗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4781031)。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我苏木紧紧围绕旗委、旗政府决策部署和2023年哈日诺尔苏木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将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开。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同时加强对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的指导。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以公开促进政务服务水平的提高,创造条件保障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和监督政府工作。苏木预算单位按时完成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政府开放日活动中共收集到53份问卷,此次意见建议集中,大多数群众对此活动表示肯定,并且提出希望多办几次相关活动的愿景。通过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搭建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增进彼此了解与互信,使政府更加富有公信力、凝聚力和执行力。
(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苏木无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三)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苏木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苏木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苏木主动公开信息225条,包括党政信息类180条,政策文件类115条。2023年,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去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没有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收取申请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规范化建设哈日诺尔苏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紧紧围绕我苏木中心工作,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等及时予以公开。加强与政务媒体联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全面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信息发布,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五) 监督保障情况。
我苏木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三类信息进行科学合理划分,对社会影响性大,有必要公开的文件,要及时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我苏木及时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政府信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有完整的长效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指导,督促检查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同时,哈日诺尔苏木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目标管理,对公开信息的数量、内容、审查程序、时效性等进行专项自查,整改发现的问题,压实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苏木政府成立了政府公开领导小组,苏木达任组长,副苏木达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配备政务公开负责同志一名和专职工作人员一名,负责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收到因信息公开产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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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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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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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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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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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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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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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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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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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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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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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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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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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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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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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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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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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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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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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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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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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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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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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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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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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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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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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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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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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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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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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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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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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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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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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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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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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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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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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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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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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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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苏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同时发布不够及时,有的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三是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不够贴近群众生产生活。
为此,我苏木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二是强化乡政务公开办与各直部门联动,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三是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2023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按量收费标准,我苏木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苏木收到政协提案21条,人大议案4条,均已及时答复,并在政府网站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