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 |||||
序号 | 处罚事项名称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的情形 | 不予处罚的依据 | 备注 |
1 | 如:为网络商品交易提供信用评价服务的有关服务经营者未按规定采集、调整、使用信用信息的处罚 |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减轻处罚:违法行为人主动终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当事人已满十四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危害后果较小的,可以依法减轻处罚:主动改正或及时终止违法行为的;在共同违法行为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社会救助对象有违法行为的;举报重大违法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的;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如是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查出效果明显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减轻处罚的。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 行政约谈、行政告诫、行政回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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